我的父親離開我們已有四十二年了,在這四十二年的日子裏,我時不時的常想起與父親在一起的日子。
記得有一年,有一位祖父的表親來訪,父親過後說:“這是一個典型的華僑。”他老人家說的這句話,至今我還記憶猶新。只是是懂非懂,什麽叫“典型的華僑”。
至今,我也老了,老父親也早在四十二年前就駕鶴西歸。我才想通了“典型華僑”這句話的含義。
其實當時他說的“典型華僑”,不僅在說那遠房親戚,其實也在說他自己。
我的老父親確確實實是上世紀初的最最典型的華僑。
父親九歲離開他的父母親,被他的祖父帶過洋,就在岷市的班沓干照顧曾祖父的一間小店。記得很多年前三叔還年青時,為了入菲籍,打算以西班牙與美國在巴黎簽定的“巴黎條約”中的一個條文:“西班牙時代的華僑,他的兒子可以自動成為菲籍。”我的曾祖父是西班牙時代就來到當時叫小呂宋的菲律濱,父親過洋時已進入美國統治的時代。三叔就準備用這條文申請菲籍,可惜三叔的祖父來過菲律濱他的父親,只去了泗水,後來水土不服又回鄉了。正值當局開放申請菲籍,三叔也加入申請大軍。那時找到了位老人叫“巴秀”的,他還記得小時候常與父親到不遠的一條小溪戲水。他也記得我的曾祖父,他們世代都是班沓干居民,可惜那條“巴黎條約”,只限父子,祖父跟孫子隔了一代,沒申請成功,最後還是自己呈文申請才獲批准。我三叔還到國家圖書館檔案部找到了我曾祖父的“登陸證明書”或叫做“大字”,確實是張比報紙小一點的文件,用西班牙文書寫。證人有了,文件也有了,可惜隔了一代。
班沓干區有父親幼年時的足跡,而曾祖父那間小菜仔店與不遠處的小溪都不見蹤跡了。
父親九歲曾祖父帶他過洋,不久曾祖父就告老還鄉,把“菜仔店”頂給同鄉,父親就在那小店打雜了二年,一到夜晚黑燈瞎火的,除了一隻小狗陪著父親,因此也養成了一生疼愛小動物,也許是童年與小狗為伴,渡過了枯燈黑暗的夜晚。二年後,被二個同鄉發覺,一個十歲的小孩子打雜,看顧店面,一個小孩頂二個大人的工作,與老闆商量把我父親帶回家鄉,只在老家念了二年私塾又再次過洋,受僱於中路一間頗具規模的公司,從學徒一直做到經理,當時也許叫掌櫃的,就這樣做了一輩子。一個人養活了四個弟弟五個妹妹,還在家鄉置業建起了當時算是挺不錯的“洋樓”了。
父親不屬牛,可他的一生就像一頭牛一樣,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一輩子沒享過清福,在七十歲時心肌梗塞,死在工作崗位上。
四十二年來,父親的身影時常浮現在我的腦海中,永難忘懷。
二○一八年。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