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華社社團的領導在總統府捐獻資金的時候。有獨無偶,中路這邊,移民局出動不少人員到某商場進行圍捕,只要當時在商場的華籍人士不分男女老幼一併捉拿不誤,有錯捉的沒有錯放的。
該華社社團負責僑民事務的華領,不得不在儀式進行之際,半途而退,跑到該出事商場幫忙解決。
這種圍捕華籍人士已有好幾年沒發生了,這次來個措手不及,受害者有七十多位,也剛好與華社領導們去總統府的當兒,同步進行,是碰巧或是有意安排,我們是不得而知的。
這七十多位受害者,“受害者”這字眼好像用得不妥當。不過對於這些從事“正當”的商業營生,起早貪黑,兢兢業業,說是“受害者”也勉強可以用一下。
雖然這些被拘人士,大都是從事與他們的移民身份不符合的合法營生,外籍人士是不可涉足零售行業,也不可受僱於零售鋪子裏,反過來說,雖是犯了移民法,他們對這社會這國家多多少少是有所貢獻的。肉必先腐而後蟲生,要不是有關當局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會有這麽多外籍人士在零售商場經營零售生意嗎?
我佩服這些同胞,遠涉千山萬水,來到陌生的國度,付出他們的汗水,就為了討個生活,惶惶不可終日的過著日子。
每天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那生活的壓力再加上不知移民局的人員何時又再光臨,這種生活非局外人所能體會一二,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再說起移民局人員的態度,從報端上可見一二,個個如狼似虎,寧可錯抓,決不會錯放。
幾年前有一位土生土長的華裔女學生,她英菲語說得比母語還要好。這女孩剛好路過在圍捕商場中的新僑,有幾個漏網的新僑在商場外被截住,剛好與該女孩碰上個滿懷,於是移民局人員要求該華裔女學生幫忙翻譯,最後連那位女學生也抓了去。那女學生身上只有學生證,移民局就是不放人,被非法拘留了一夜,第二天該女學生的父母帶了出生證明才放人。像這種無理拘留未成年女孩,該當何罪?生活在這國度的華裔人士大都本著息事寧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也不去採取任何法律手段去追究控告那些非法拘留未成年少女的責任。也就是這種心態養成了執政者欲取欲奪,無法無天。像這種無理拘留未成年少女,嚴重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只要你碰上這種執法人員,那是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的。他們才不管什麽法律什麽憲法呢!
如今風波又停止了,該做什麽的又去做什麽了,只是不知下一次,什麽時候又會再大禍臨頭。他們也只有聽天由命,自求多福了。
二○一八。八.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