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要修訂《逃犯條例》,
民陣組織大規模示威反對!
長期以來,香港和英美列強,
簽訂有司法互助的引渡條約,
罪犯在那裡做案?藏匿何處?
都會被引渡至發生地接受審判。
回歸前夕,港督包藏禍心,頒布逃犯條例,
把澳門台灣和中國大陸拒之門外,
明令不得使用引渡條款。
所以中國有逃犯三百餘人,
潛留在香港過著安逸的寓公生活。
同樣的,許多港人去內地騙財騙色,
只要能溜回香港,公安便無法追捕。
客歲,港人陳同佳偕女友游台,
因妒恨謀殺他的女友,棄屍後返港。
台灣警方雖掌握罪證,
卻無法引渡這名謀殺犯。
讓陳同佳逍遙法外,確實傷天害理!
為此香港保安局向立法會,
提議修訂《逃犯條例》。
原本是件修補法律漏洞的好事,
反對派做賊心虛、嚇得杯弓蛇影,
把好事說成壞事,借題《反送中》
動員全部牛鬼蛇神、上街示威反對!
據警方統計,參加者多達二十四萬人,
聲勢浩大,但可以理解。
香港回歸二十餘年了,
仍未完全根絕國際租界的遺毒,
青少年信仰的是西方的殖民文化,
反共反華份子肆無忌憚在此安營紮寨,
外國特工組織見縫插針,
要特權不要法律的富豪,
可以用金錢收買許多市井混混,
二十四萬人就是漢奸和准漢奸的總動員。
另一邊簽名支持修法者也有八十萬名,
正反雙方加起來仍不及全港市民十分之二,
沉默的大多數才是堅定的壓艙石!
2019年6月13日岷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