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有件事,小狗拉出了屎,馬上又津津有味地把屎吃進它自己的胃裡去了。
我不知道是該稱讚吃狗屎的狗是為了環境衛生在嚴於律己負責任,還是該驚詫於小狗有這樣的“天性”或“常態”。
其實,“常態”或許稱不上,因為如果稱得上,我恐怕早就“見識”了,怎會到近幾年才“開了眼界”?
才見小狗吃狗屎,又聞刁民吞民膏。套個話的句式:狗吃狗屎不是怪事,民吃民膏才是怪事!
民怎麼會吃民膏,誰信呢?但我說得明白,這裡的民不是一般的民,是由草民陞官而變刁民者。
在毛澤東時代,明明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所以為官者或想貪而不敢貪,想由草民陞官而變為刁民而變不成。於是,國家風清氣正。可是,噹一聲聲“一切向錢看”、“先富先光榮”此起彼落,就孽生了“全民皆商”不擇手段肆無忌憚變本加厲。
這真是讓那些早就想由官而變為刁民者“時來運轉”了!都說“無奸不商”,特別是“官商”,權力本身就可做“承包”的空頭股份,甚至於“登堂入室”造成壟斷!
本來嘛,當“人民的公僕”吃的是克己奉公的香噴噴的米飯,而當腐敗盛行的時候,利用職權化公為私成為一些地方的“常態”,也就使這批由腐敗官員搖身一變為刁民,成為吞噬民脂民膏的“精英”,因為其大量的收入都不是“陽光”的,而是黑暗的。
正因如此,那一切“暗箱操作”的“潛規則”的罪惡行徑,就是貨真價實的“官商”由官而變為“特色”刁民的“大合唱”。那些狼狽為奸瀆職犯罪、禍國殃民沸反盈天的運作機制,就是這些“特色”刁民的模樣。
於是,具有“特色”的“飯局”、“牌局”出現了,在那裡都是刁民吞民膏的蠅營狗苟的“天堂”;於是,掛上種種幌子而暗中成為妓院的紛紛粉墨登場了,那些就是腐敗分子化身刁民吞民膏醉生夢死的“溫柔鄉”!
於是,三元錢的啤酒在這些“特色”行業裡賣個十元八元不算新聞,幾萬元就可以有的商品房一下子成了幾百萬、上千萬才可能有的“天價房”更是“要你沒商量”的“特色”,這是刁民吞民膏的“支柱產業”“行當”!任你民怨沸騰,他們正“鬧嚷嚷你方唱罷我登場”,政壇與金融方一唱一和;內奸與外鬼像貓和老鼠結“新歡”,刁民因此吃上民膏就容易發國難財“缽滿盆滿”!區區小官,甚至連強盜流氓坐上這樣的“順手牽羊”的“班車”上路,那真是一路“風光”前呼後擁腰纏萬貫、一體“風流”一片“流芳”,何況是大貪官呢?
凡是被曝光的大小“特色”刁民,經常都是貪財億萬、腐化墮落的醜態或“洋相”萬般,不僅有他們處心積慮強取豪奪的金塊鈔票一車車引人垂涎三尺,而且有許多“聰明”的男女審時度勢察言觀色,主動投懷送抱“一拍即合”的“桃色新聞”之毒“花”一朵朵妖冶怪誕。如此烏煙瘴氣色彩斑斕裝點“鋼筋水泥妓女”“妓院”的“門面”!
至於一旦“東窗事發”“拔出蘿蔔帶出泥”鋃鐺入獄,還未必“樹倒猢猻散”呢。因為,對這些“特色”刁民的特點是“集體犯罪”像“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他們制定的法律就先為他們服務,再怎樣貪也不需要怕被槍斃,就像法律規定行賄與受賄同罪以保護受賄者一樣。或者花些歪財“有錢能使鬼推磨”地隱瞞事實真相重罪輕判、或在監獄中又獲得“酌情”減刑等等。這也難怪人們不難見到:許多“知法犯法,非法法之”的“吃了原告吃被告”貪官,這些人就是貪官的“保護傘”,就是“司法帶頭腐敗”的“領頭羊”,也是與“特色”刁民的嫡系緣。
連法律都可以出賣以得私利,還有什麼可以保護良善的呢?這一切腐敗的行為就是“特色”刁民吞民膏的“吃人不吐骨頭”的行狀,也是陷良民入缺乏起碼的人權、缺乏起碼的生活穩定的水深火熱深淵的根源!
可惡的“特色”刁民,是一群還不如小狗吃狗屎的骯髒群體。由於他們的不遺餘力的“發展”而成了藏污納垢的垃圾場。禍害甚大的“蒼蠅”就是從這垃圾場非出來的!
古書有五十二“不可”之說,我記得最深的就是“欲不可過”和“官不可犯”!
但是,到了今天,應該說明,“欲不可過”是正確的,因為“過猶不及”不吉祥。但是,“不可犯”的只能是好官而絕非貪官、絕非這些吞民膏的“特色”刁民!
封建時代小說《水滸傳》中的被“逼上梁山”的108條好漢、近代到民國時期也有“官逼民反,不得不反。若要不反,免丁免款”吶喊、我們毛主席共產黨領導人民鬧革命建立新中國,更是反貪官除刁民而成新中國社會主義大業的千秋典範!
反貪官、除“特色”刁民之吞民膏、捍衛最廣大的人民的合法利益就是我們要永遠不忘的“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特色”刁民不除則良民何以安?除暴安良的事情不做則哪來真正的“維穩”和吉祥?讓古書的四句話作為我們彼此自愛和愛人的共勉吧:
“國正天心順,官清民自安。妻賢夫禍少,子孝父心寬”!
寫於2019年7月8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