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在的亂局,如果單純從“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短期需要,中央下手很容易,解放軍從昂船洲軍營出動,或是把武警從深圳開過去,或是由全國人大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把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如果要搞這些動作,幾分鐘就可以搞定。中央為什麼不這麼做,原因很多,也確實有政治上的顧忌,但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尊重和依循。
香港問題,中央的態度很明確,不管是止暴制亂還是改革,都希望能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盡量由特區政府自己來處理。中央政府作為後盾,可以提供支持,或是應港府請求依法介入一些特別重大的事務,但在總體上,治理香港的事情,包括這次騷亂,還是需要香港人自己解決。這即是對香港和國際社會廣泛存在的“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懷疑論者的有力反擊,說明了中央政府依循基本法履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誠意,同時也將解決問題的主動權和主導權交給了港人。
只是這樣一來,特區政府責任就非常大了,尤其是特首林鄭月娥來說,她作為特區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怎麼看這些問題,如何處理這些問題,能不能扛起這個擔子,有沒有解決這些問題的魄力與智慧,就至關重要了。但是觀察騷亂持續升級這幾個月來的情況,林鄭月娥在解決這些問題上的表現,老實說,有點令人失望。
在“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上,我大概一兩個月前,給林鄭月娥的建議是實施《緊急法》。因為實施這一規例,既能避開中央政府直接介入,避免激化香港社會和中央政府之間的嚴重對立情緒,又可以通過對媒體、網絡、街頭遊行等的一體管制,來避免事件升級。在事件平息後,停止實施本法,還不影響市民擔憂的個體權力自由問題。我為什麼把媒體和網絡看的這麼重要?是因為這次“暴”、“亂”不止是街頭的“暴”、“亂”,還有媒體和網絡空間的“暴”、“亂”,媒體和網絡空間的“暴”、“亂”是街頭暴亂的根源和組織平台,這個都被大家給忽略了,如果“止暴制亂 ”只著眼於壓制街頭的暴亂,任由那些勇武派暴徒們在媒體上煽動,在網絡上串聯,那麼這場暴亂是無法被遏制下去的。但我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考慮,在猶豫了一兩個月後,林鄭才依循《緊急法》訂立了一個《禁蒙面法》,將著眼點只放到了街頭暴亂上。
即便如此,這個《禁蒙面法》的實施也被七折八扣。在沒有《禁蒙面法》之前,可以說是因為缺乏法律依據,在抓人、追責上可能有很多考慮,現在這個法律既然已經出台了,那些繼續蒙面上街打砸的人直接抓就行了,有一個抓一個,有兩個抓一雙,為什麼還在縱容這些人戴著面罩在街上胡作非為呢?現在還有什麼顧慮呢?這是我對林鄭現在的最大不解。事實上,她的這種表現不是孤立的,這幾個月來,在解決騷亂問題上,林鄭都表現出了這種軟弱性。有好幾次,她都像個被街頭混混欺負過的女孩子一樣在公開場合哭哭啼啼,甚至有撂挑子辭職的想法,這哪裡是一個成熟政治人物應有的承壓能力?她這樣做,對現有管治力量來說會產生什麼樣的心理影響?你特首都這樣軟弱和搖擺,其他管治力量會怎麼想?那些反對派、勇武派又會怎麼想?面對這樣一場嚴重暴亂,以如此軟弱和搖擺的態度,怎麼能盡快把事態平息下去?
你現在既然在這個位置上,又出了這麼大的亂子,逃避或眼淚都解決不了問題,搖擺更是害人害己。所謂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現在就算是下地獄,也要下這一趟地獄,優柔寡斷,只會向社會正反兩面、向北京中央政府傳遞不健康的信息,會哪一面都不落好。我相信林鄭也想要解決問題,想讓事態盡快平息下去,老實說她這幾個月以來過得也很辛苦,承受著極大的壓力,我對她很同情,對她的基本政治忠誠也沒有任何懷疑,但她在這期間的表現,真的完全沒有那種理想政治人物的魄力,體現不出一個最高長官在危機關頭捨我其誰的擔當精神,何況這場危機還是由她本人引起。
香港問題積弊已久,尤其是從殖民地時代就開始產生的深層次結構性經濟問題,更需要對問題有深入認識,需要有改革的手腕和強烈的擔當精神。無論是現在的止暴制亂,還是之後必須啟動的系統性深層次改革,靠現在這種軟弱和搖擺的態度,可不行啊,港府上下,從林鄭月娥開始,必須要“硬”起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