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一篇《德不孤必有鄰》似乎將“呂有為們”惹得夜不能眠、惶惶不可終日,終究按捺不住那顆躁動齷齪之心,反唇相譏起來了。
筆者始終不明白,華社一位耄耋尊長,恪盡職守,為了振興菲華文壇,振臂一呼,竟惹得“呂不韋們”心神不定,甚至恨之入骨,有這麼大的怨仇嗎?
“呂有為們”碌碌無為,不為菲華社會做點實事,不為文壇做點益事,反而對勤勤懇懇耕耘於菲華文壇的一民先生說三道四,無理取鬧,用意何在?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這種家教家風早已在菲華社會中發揚光大,薪火相傳。可是,不知何故?“呂有為們”竟然毫無知覺?
“呂有為們”顯然沒有閱讀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的《呂不韋列傳》,才會不以史實為依據,不以正史客觀評說。或許“呂有為”看多了路邊八卦野史故事,亦或是道聽途說,才會得出呂不韋是個十惡不赦“大奸商”的答案。由此可以斷定,“呂有為”不學無術,心懷叵測,妒忌賢人。如果沒有呂不韋,就不會有秦始皇,更不會有流傳至今被文人傳頌“一字千金”的《呂氏春秋》。連這一點的歷史常識都不知?何來大談呂不韋的人品?“呂有為”者,名不副實,簡直就是“呂無為”。
我們再談司馬遷的《呂不韋列傳》,這是一部以生動的文學語言塑造了呂不韋的形象傳記,以價值評判為尺度表達了讚賞呂不韋的態度。呂不韋及門客編撰的《呂氏春秋》在秦國政治史中有特殊的意義,這部傳世之作通過介紹齊人鄒衍的五德終始理論,為秦統一六國建立大一統帝國提供了理論依據。司馬遷的歷史觀是以五德終始說為基礎的,肯定了呂不韋及《呂氏春秋》在秦國社會發展中的價值。在列傳中,司馬遷重點敘述了呂不韋一生中的兩件事。一是採取措施,優先發展農業、獎勵耕戰;二是選拔和重用賢才。以現在的觀點,發展農業與重用賢才都不過時。
“呂有為”對史學家司馬遷的《呂不韋列傳》不去認真閱讀,便信口開河,胡言亂語出什麼“槍手、打手”、“家奴”?莫名驚詫,難道社會就不能有正義、正氣?論壇難道就可以是非不分?黑白顛倒?
在“呂有為”的陰暗心理,凡經商者皆為“奸商”。商人當然不是慈善家,商者必然以營利為生。如司馬遷所言:“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試問:又有哪位商者“販貴賣賤”呢?谷賤且能傷農,這樣簡顯易懂的道理怎麼就不知呢?
言歸正傳,倘若一民先生坐上菲華作協的寶座後,沒有發聲、沒有做事,就必然不會惹得“呂有為”的冷嘲熱諷,也不會引來閔一的鸚鵡學舌。閔一總是跟在呂有為的身後,夫唱婦隨,一唱一和,呂有為鼓噪筆者是“槍手”,閔一便跟著起哄“家奴”,嗚呼,可悲!能否有點新意,拿出有邏輯有史實的言語來?
為正義、正氣疾呼竟成了“槍手、打手”,為明辨是非而吶喊竟被誹議為“家奴”,朗朗乾坤,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