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友轉來呂有為、閔一、萬語的“交流”文章,由於都用了“化名”,猜不出是誰?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就事論事。
一,呂有為、閔一撰文對菲華作協會長一民的署名文章表達了個人意見,首先這是對菲華作協以及作協活動的關注、關切,身為作協的副會長我與有榮焉,心懷感恩,感恩社會人士原來都默默的在關心菲華作協的一舉一動。
二,呂有為、閔一對於一民會長用“呂不韋”來比喻熱心文化的菲華社會人士,提出請益,無可厚非。一民會長以八秩高齡出任菲華作協會長,凡事親力親為,積極舉辦有助振興菲華文運的多項方案,發起舉辦菲華中長篇小說獎的創舉,為了增加影響力,他在文中列舉主持《呂氏春秋》編撰的政治人物呂不韋來比喻重視文化的人士,卻忽略呂氏的政治操守,確有比喻不太貼切之處。我想秉持“活到老,學到老”精神的一民會長當會虛心受教的。
三,一民會長文章提到表揚名字的菲華人士中,姚秀花女士、曾文獅先生在第一時間即表達了對菲華作協舉辦活動的支持,慷慨樂捐,並沒有因文章比喻不貼切而引起誤會,相信他們都知曉一民的出發點是良善的、正向的、有益的。
四,記得許多年前,菲華文學界中人並經商有成的丁德仁、吳新鈿(心田)先生,除了參與並領導文學團體與寫作之外,也樂捐各文學組織的活動經費,被文友們譽為“菲華孟嘗君”。其實,所有的比喻都是為了讚揚“熱心菲華文化人士”。
希望在一民會長的帶頭鼓舞下,有更多社會各界人士來關心、支持菲華文學志業 ,讓菲華文學更好的傳承中華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