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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條:一份來自史丹福絕密文件(二)

2021年12月19日 15:16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1年12月19日 15:16

  馬樹禮的報告:

  二、本黨(國民黨)“雷霆計劃”執行經過

  本黨在菲組織及對匪鬥爭工作小組,鑒於匪報肆無忌諱,為匪作倀,特訂“雷霆計劃”,於五十八年元月開始執行,運用一切方法,期予匪以致命之打擊。自本年的菲律濱暴亂事件發生以來,即利用示威暴動所引起僑界蒙受無端財產損失之反感,以及菲國治安當局與軍警之痛恨,由本黨駐菲總支部,大中華日報,與我駐菲大使館密切合作,搜集該煽動叛亂之證據,將該報為毛匪宣傳之文字,逐日譯成英文提供菲國當局,本組並先後派副主任柯叔寶同志借調政工幹校外文糸主任邢光祖同志赴菲,柯同志負責號召本黨同志及愛國僑胞,團結合作,協助我駐菲大使館應付暴亂事件,並督導“雷霆計劃”之執行。邢光祖同志則憑一具旅菲廿載反共鬥爭之經驗,及與菲軍情報單位之友好關繫,協助並鼓勵菲方採取積極行動,將于匪等遺配來台。時適菲總統馬可斯認清全國暴亂係由毛共幕後指使,方期有所行動,經其親信新任國防部長安利爾(J.P. Enrile)之密呈,指控該報教唆武裝革命,宣傳毛共主義,妄圖推翻政府後,乃於三月廿三日頒令逮捕該報社長及執行編輯于長城,于長庚兩兄弟,發交移民局長芮耶仕(E.M. Reyes)審詢,俾使遞解出境……。

  查菲國對於犯法外僑之處理,一為經由合法程序之遺配委員會審理,另一授權移民局長依行政法令處置,提呈總統作最後之裁奪。前者較慢,後者快捷。惟菲總統雖一再表示決心肅清毛共份子,另一方面,亦強調法治之重要,冀以緩和國內輿論對其有採取獨裁趨勢之指責。于匪弟兄利用此一弱點,一剛重金聘請諸如參議員沙朗迦(Salonga)

  前駐美大使莫托克(Mutuc),擅於雄辯之範大衛(Juan David)及兼專櫊作家拉馬(N. Rama)等十大律師作辯護,另則動員報界及赤色或親共份子為奧援。結果雖於三月廿五日獲准保釋,然被告於本月廿日援用人身保護狀,先遭初級法庭駁斥,又於本月廿一日要求制止移民局

  長之審訊,亦遭最高法院否決;其最後呼籲之門已絕,原定於本月廿七日庭詢後即由移民長簽報菲總統明令遞解來台,終因是日庭詢後被告律師團之一再要求,始准再延四十八小時,由雙方分別提書面備忘錄,然後簽報菲總統作最後之決定。

  奉派赴菲之刑光祖同志,以任務達成,已於本月廿四日返國。在菲期內,為菲國防部長之賓客。曾三度出庭為控方證人,負責詳釋該報為毛共宣傳,從事顛覆及反菲行為,其中一度曾與被告三名律師自上午十時半到晚七點作竟日之舌辯。刑同志於民國五十一年匪報案中為控方檢察官之顧問與主要證人,與現任參謀總長甄萬雷(Manuel Yan)準將,G2首長藍慕斯上校(E. Ramos)及三軍情報處長巴士上校(Col. Paz)等相交甚厚,此次在菲,除協助翻譯及正式作證外,曾負責提供每次庭訊之必要資料,並參加歷次對該案之機密會議。返國前夕,且獲得菲國防部長參謀總長G2首長及三軍情報處長之一致保證,將于匪兄弟遞解來台,彼等曾表示如總統有何異議,彼等決全體辭呈以抗,蓋菲國軍方決心藉此根除毛共在菲之所有有關機構……。(未完待續)

  稿於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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