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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志:溫故知新(10)

2022年04月20日 22:32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2年04月20日 22:32

  一九五二年三月九日華僑週刊第二卷,商報名記者丁珊的特寫 《華僑社會的眾生相》之:知識份子。丁珊這樣描述:“僑界的知職份子很多,可是大體上卻可以分做兩類:第一類,書凱子,第二類,文化流氓。所謂書凱子們並不是真書凱子,他們做人極忠厚,辦事真,依理論事;凡事往往因為太忠厚,太老實,不懂得敷洐和應對,於是常常得罪人家,即使他們有很好的學問,敏捷的辦事能力,然而在這個社會裡,他們永遠是犧牲者,這裡沒有公理,更找不到正義。這類知識份子常常得到很少的報酬,卻做了很多的工作,他們不懂得論價,羞於要求加薪,常常讓別人佔了便宜,永遠沒有佔別人的光,人們稱他是凱子。可是假如社會缺少這種人,那麼不但永遠不會進步,同時會慢慢退化下去。”

  在那個年代,華僑社會是國民黨菲黨支部獨大,大範圍內的知識份子都是屬於菲黨支部“統治”的文化人,不靠近黨支部,根本不能在文化界裡“生存”下去。曾經發生兩次的“商報案”就是鐵證。

  什麼是文化流氓?

  丁珊寫道:“再來談到文化流氓,這類的人並不是真的流氓,他們所用的手段比較高強,然而剝削尤甚。這種人很活動,很會取巧,利用那些凱子來為他效勞,自己卻坐在幕後拉線。這種人有時會豎起招牌,大唱提倡教育,提高文化水準,他們推動這種活動,目的是想混水摸魚,做事往往有首無尾,一旦目的達到,便把責任推在書凱子的肩上,自己又去發動另外一種“文化運動”了。僑界中多少文化工作者,以及數不清的老實人,吃過這幫人的虧,然而這種人的數目不但不減,反而一天一天地增加。更可悲的是許多書凱子,看到這種人既不要做工,同時又有利可圖,於是也就紛紛去學習了。”

  五十年代華僑社會的這種文化流氓,就是在文學界和教育界或華文報界,如邢光祖之流的人很多!比所謂的“文化流氓”更可惡,可稱為文化惡棍!

  丁珊在當時是不敢“言明”,如果得罪這些文化惡棍,紅帽子一拋,被戴上去,可能會家破人亡。當時的華僑社會可以讓“文化流氓”的存在,因為確實是有些人需要在縱容與操作。

  丁珊的特寫《華僑社會的眾生相》之:工人:番客並不是每個都有錢的,可番客返鄉,就使是在番邦買“武智”的,也穿起西裝,儼然像個大洋客。華僑工人佔的數目不少,他們跟家鄉的工人一樣,只穿一條短褲,赤著上身,穿著敞開的橡皮鞋,擔著笨重的貨物。

  他們大多數在同僑經營的鐵店,乾味店,大公司的棧房等工作。華僑勞工跟菲工的最大不同點是他們都是算月薪,不像菲工按工作算工資。華僑工人的月薪自一百廿元,一百五十元至二百元不等,這要看他們做工的歷史和地位而定。然而月薪一百廿元的工人,單身還不要緊,假如是有家庭的人,你想,每天四元要付租捨,衣食,叫他怎麼過?碰到生病失業,受到老闆委屈的時候唯一的道路就是巴石河,於是第二天報上多了一則自殺的新聞,義山也就添了一名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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