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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麗莎: 不完美的禮金

2022年09月07日 23:01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2年09月07日 23:01

  在公司工作了33年,終於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月底就要離開工作大半輩子的公司,與相處多年的老同事們分開,雖然明白天下沒有不散之宴席,但真正到了離別的時刻,心中還是感到不捨。

  老板為答謝退休或對工作滿十年離職的員工,特別下了一項規定,員工在離職當天,會收到老板從其私人帳戶開立一張禮金支票(視年資以及工作表現,金額有所不同)及禮金說明單,支票兌現日期為半年後且為尚未簽名支票,禮金說明單上言明受款人在離開公司後必須簽下切結書,保證不洩露公司機密,不破壞公司名譽與利益,以及向其他人透露支票金額,且在半年內,必須隨時支援接班者面臨的交接方面問題,方得在半年後,拿著尚屬無效支票到公司給老板簽名方得兌現之,若受款人於事後被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情形,則老板不但將追回支票上的金額,且還須另付老板10萬台幣的賠償金。

  由於老板明天就要赴美洽商兩個星期,特於今日透過會計小姐給我一張禮金支票,並要會計小姐向我轉告說,金額本來可以更高,因為我的工作效率差一些,所以金額只有9萬台幣,我聽了,百感交集,我工作認真,絲毫不敢怠慢,雖無突出的表現,但出差錯的機率微乎其微,對公司忠心耿耿,處處以公司利益著想,如今,33年的盡心付出,在最後關頭,老板為了解釋支票金額的多寡,而對我的負面評語,使我感到難過,縱使老板自認對我的評語屬實,心照不宣,讓我高高興興,毫無遺憾離開公司不是會更好嗎?既然言明是要答謝員工,如果不設定條件,不說員工的負面評語,給的乾脆,給的漂亮,不是更會贏得人心嗎?遺憾的是老板無法參透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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