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时事评论

張添財:「南海仲裁案」裁決九年:回顧教訓與前行之路

2025年07月12日 22:17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07月12日 22:17

  本周是2016年“南海仲裁案”之“裁決”出台九年。然而,此案並未解決根本性爭端,反而加劇了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深了地區國家間的互不信任,並推動了軍事化進程。中國與其他一些國家均認為該“裁決”存在法律缺陷且具有政治動機,因而予以駁回。近十年過去,這一仲裁案例的教訓,是在缺乏外交互動和地區共識的情況下,法律機制在解決複雜的領土和海洋爭端方面存在局限性。 

  自始至終,中國都拒絕接受仲裁程序,認為菲律賓違反了此前通過談判解決爭端的雙邊協議。中方還堅持認為,由於已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涉及黃巖島和南沙群島等領土主權問題不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管轄範圍之內。儘管“仲裁庭”在多項裁決上支持了菲律賓,但其裁決缺乏執行機制。更為關鍵的是,該“裁決”罔顧南海更廣泛的地緣政治現實,而南海問題涉及歷史性權利主張、戰略利益和經濟需求等多重因素的交織。 

  包括柬埔寨和老撾在內的一些地區國家對裁決持保留態度,擔心其會加劇緊張局勢,而非促進合作。即便是與中國存在爭端的越南和馬來西亞,也謹慎避免支持該仲裁,而是更傾向於通過東盟等多邊論壇來主張自身權益。

南海漫評《一意孤行的下場》
南海漫評《一意孤行的下場》

  “裁決”非但未釐清爭議,反而加速了南海地區的不穩定態勢。菲律賓在羅德裡戈·杜特爾特總統執政期間,曾淡化該“裁決”,轉而尋求與中國建立更緊密關係,但現政府卻通過加強與美國的國防合作等方式,試圖強化“裁決”的合法性。

  事實上,美國援引該“裁決”為其在南海地區增強軍事存在提供合法性依據,定期在中國控制島礁附近開展“航行自由行動”(FONOPs)。日本、澳大利亞和英國等其他外部勢力也紛紛加大戰略介入力度,將其行動美化為維護“基於規則的秩序”。然而,許多地區國家將這種外部干預視為不必要的干涉,而中國則認為這是蓄意的遏制行為——這加深了不信任,並促使了升級反應。 

  其結果是南海出現了令人擔憂的軍事化趨勢。衛星圖像顯示,爭議島礁上正在建設越來越多的跑道、雷達設施和導彈系統。海軍和海警船隻的近距離接觸引發了人們對意外衝突的擔憂。“裁決”非但未能遏制單邊行動,反而似乎加劇了競爭國通過武力鞏固各自立場,而非通過談判解決爭端。 

  “南海仲裁案”還暴露了單純以法律手段解決深層次政治爭端的局限性。儘管國際法可提供規範性準則,卻無法替代直接對話與建立信任措施。菲律賓在缺乏地區共識的情況下單方面推動仲裁,疏遠了潛在合作夥伴,使談判解決爭端變得更加困難。 

  中國拒絕參與仲裁程序,進一步削弱了該“裁決”的合法性,使其更堅定地選擇雙邊外交途徑。此後數年,中國試圖通過推動替代性框架(如與東盟開展《南海行為準則》(COC)磋商)來淡化仲裁影響。 

  “裁決”出台九年後,顯而易見的是,南海地區的持久穩定無法通過法律勝利或零和博弈實現。相反,這需要採取一種平衡的方式,優先考慮以下方面: 

  對話優於對抗——“南海仲裁案”表明,對抗性法律程序往往會使各方立場僵化,而非彌合分歧。更有效的策略應是重振外交渠道,如中國—東盟對話機制,並探索聯合開發協議,將主權爭議擱置一旁,以務實合作取而代之。 

  經濟合作優於零和競爭——南海不僅是戰略熱點,也是重要的經濟走廊。爭端方不應將其視為爭奪主導權的競技場,而應探索在漁業管理、碳氫化合物勘探和海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合作項目。2008年中國與越南關於北部灣共同漁區的協定,以及2021年中國與馬來西亞就爭議海域油氣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均彰顯了此類協議的潛力。這些協議證明,即使在主權爭議未解的情況下,務實合作也能緩解緊張局勢,同時帶來共同經濟利益。 

  區域共識優於外部強加——儘管外部勢力可發揮穩定作用,但外部強加的解決方案往往適得其反。東盟的中心地位依然至關重要,但該組織必須克服內部分歧,形成統一立場。中國與其他所有區域利益攸關方應共同認識到,一個包容、公平的基於規則的秩序,能夠增進地區的長期安全與經濟利益。 

  平衡之道:融合外交、法律規範與務實精神——國際法應為解決進程提供指引,而非主導解決進程。將外交手段、建立信任措施和漸進式協議相結合的務實做法,為緩解緊張局勢提供了最佳希望。 

  “南海仲裁案裁決”至今仍是引發分歧的標誌性事件。九年過去,教訓已然明晰:持久解決之道在於開展區域對話、維護共同利益,而非強加裁決或進行權力博弈。隨著亞太地區競爭加劇,南海正考驗著各國能否將合作置於對抗之上。展望未來,各方需聚焦外交、經濟紐帶與集體安全,而非對過往爭議糾纏不休。 

  (作者為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中國研究所前副所長,馬來西亞-中國友好協會研究員,總台“南海研究專家委員會”特邀研究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