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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院料週三召開彈劾庭

2026年05月11日 00:18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5月11日 00:18

  本報訊:參議員張僑偉(Sherwin Gatchalian)週日接受廣播採訪時表示,如果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Sara Duterte)的彈劾條款於週二送達上議院,參議院可能會在週三立即召開彈劾法院。

  張僑偉表示,他認為一旦收到針對杜特地的彈劾投訴副本,參議院“立即”採取行動是合理的。

  彈劾案預計將於下週提交參議院,此前眾議院將於5月11日週一對指控進行正式投票。

  張僑偉在採訪中說:“我預計彈劾條款將於週二送達我們這裡,根據參議院議長未申智·‘蒂托’·蘇道(Vicente "Tito" Sotto)的聲明,彈劾法院將於週三召開。”

  他指出:“立即召開。因為他希望立即召開。如果他希望立即召開的話。儘管承認,最高法院的裁決已經認定,參議院對‘立即’的定義擁有自由裁量權。”

  這位參議員強調:“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因此,這取決於參議院本身的自由裁量權,他們是希望立即召開,還是有合理的理由。”

  張僑偉表示,他相信考慮到參議院自第19屆國會以來的準備工作,它已準備好召開杜特地彈劾審判。

  他說:“我們在第19屆國會期間已經有過預演。這就是為什麼案件被發回重審,對吧?如果你還記得的話,彈劾條款被發回重審了。”

  他強調:“現在如果你問我,憲法非常明確規定要‘立即’審判。所以這意味著,當彈劾條款被提出時,參議院的職責就是審判。在那裡,辯方甚至檢方都將有機會提出動議和他們想做的事情。但我們必須進行審判,因為這在我們的憲法中非常明確。”

  參議員埃爾溫·杜弗(Erwin Tulfo)也表示,他相信一旦彈劾文件送交參議院,參議院就能有效履行審判彈劾案的職責。

  杜弗說:“如果彈劾案在國會成功,我們必須做好準備。上週,我們已經討論過這個問題,計劃是在週一、週三和週五進行審判。週二和週四將是例會日和委員會聽證日。”

  杜弗也為蘇道立即進行彈劾審判的準備工作作了擔保。

  他指出:“他說我們必須立即召開會議,但這並不意味著審判會立即開始,因為我們必須給檢方和辯方準備的時間。我們還需要討論規則。”

  他強調:“關鍵點在於,如果一名當選官員被彈劾,他將不能再競選公職,但如果她在審判期間辭職呢?所以這不會結束,我們還要繼續追訴嗎?初步的討論是我們必須繼續。”

  早前,蘇道表示,一旦參議院收到針對杜特地的彈劾條款,彈劾法院將“無論別人怎麼說”都會立即召開。

  蘇道是在參議員羅比尼奧·“羅賓”·巴迪惹(Robinhood "Robin" Padilla)發表聲明稱少數黨將會反對之後作出上述表示的,因為參議院少數黨集團的“職責就是反對”參議院的一切。

  蘇道在上週的採訪中說:“根據憲法,這是自動的。這是我們的工作。無論別人怎麼說,重要的是憲法的規定:當收到彈劾條款時,我們就召開彈劾法院。”

  如果有任何反對召開參議院彈劾法院的舉動,蘇道保證“我們對任何事情都做好了準備”。

  這位參議院領袖強調:“讓我們遵循憲法,也就是一旦我們收到彈劾條款,就立即召開會議。這是我們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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