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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主要銀行七月起對存款利息收入統一徵收20%稅

2025年07月14日 23:57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07月14日 23:57

  本報訊:自7月1日《資本市場效率促進法》(CMEPA,即第12214號共和國法案)生效以來,國內主要銀行開始對存款產品利息收入實施新稅率。

  首都銀行、友聯銀行和信安銀行確認,披索及外幣賬戶的利息收入,無論期限或幣種,均統一徵收20%的最終預扣稅(FWT)。此前,超過五年的披索定期存款和銀行發行的比索債券免征此稅,外幣存款賬戶稅率則為15%。

  該法律旨在通過簡化被動收入和資本市場交易的稅收政策,構建更具包容性和效率的金融體系,並使菲律賓政策與國際標準接軌。

  首都銀行在公告中表示:“這一改革惠及尋求擴大和多元化投資組合的機構及個人投資者。”自7月1日起,新規覆蓋範圍擴大:長期披索存款及債券(原免稅)和居民外幣定期存款(稅率從15%升至20%)均納入20%最終預扣稅(FWT)徵收範圍。

  友聯銀行也確認,自7月起對所有新存入的長期披索存款及投資統一徵收20%稅率,取代此前根據持有期分檔計稅(0%—20%)的舊制。外幣存款賬戶(含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利息稅率亦從15%上調至20%。

  信安銀行同步調整稅率,並指出《資本市場效率促進法》(CMEPA)支持政府取消稅收優惠、促進金融公平的舉措。

  信安銀行表示:“《資本市場效率促進法》(CMEPA)是現代化改革,使菲律賓與國際接軌。它簡化企業融資流程,助力政府審慎理財,鼓勵更多人投資本地金融市場,投資者亦可享受更可預測的稅收制度。”

  銀行澄清,7月1日前存入的款項仍按原稅率計稅至到期日。例如,7月1日前存入的長期披索存款仍適用累進稅率:存滿五年免稅,四至五年稅率5%,三至四年12%,不足三年20%。持有稅務局有效免稅裁定的客戶,在新稅制下仍可享受免稅待遇。

  《資本市場效率促進法》(CMEPA)過渡條款規定,7月1日前發行或交易的金融工具,其稅收優惠或優惠稅率在協議有效期內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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