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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促選舉署駁回 撤銷競選資格案件

2021年11月20日 01:59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1年11月20日 01:59

  本報訊:總統候選人小馬科斯陣營週五對提交給選舉署的5份請願書中的一份做出了回應,這些請願書旨在阻止馬科斯參加2022年的選舉。

  在長達7頁的答覆中,由律師伊斯地里道·敏道沙代表的小馬科斯敦促選舉署第二分庭駁回公民領袖提出的取消其候選人資格證書的請求,後者指控他重大虛假陳述。

  馬科斯在答覆中寫道:“謹請求駁回該請願書……粗略閱讀該請願書就會發現,根據綜合選舉法第74條的要求,(該請願書)沒有任何關於實質性陳述的具體指控。”

  第881號共和國法令的第74節,也被稱為綜合選舉法,列舉了一個完成的候選人資格證書的內容。

  請願人聲稱馬科斯在他的候選人資格證書第22項上的陳述是錯誤的,他沒有被發現對任何會被處以永久取消公職資格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請願者指出,小馬科斯被判犯有道德敗壞罪,他的稅務案件於1995年被計順市初審法院定罪,隨後於1997年被上訴法院確認。

  在他的回答中,小馬科斯辯稱,法院判決他在1982年至1985年期間沒有繳納缺欠所得稅,並確認了他沒有提交納稅申報單的定罪,沒有任何推論,也沒有說明他已經被發現犯下了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

  小馬科斯說,他之前在政府中擔任過幾個職位,即,北伊洛戈省長、眾議員、參議員等。

  小馬科斯說,他具備成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所有5個條件:天生菲人、註冊選民、能讀寫、至少40歲,以及在選舉前至少10年居住在菲律濱的公民。

  小馬科斯還要求選舉署安排面對面的口頭辯論,而不是虛擬聽證會,屆時敏道沙將代表他出庭,敏道沙曾在已故獨裁者費迪南德·馬科斯政權期間擔任總檢察長。

  正在處理此案的選舉署第二分庭將於11月26日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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