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願者指小馬尚未繳納稅案罰款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1年12月04日 01:00
本報訊:請願者說,總統候選人蒙蒙。小馬科斯尚未繳付法庭對其在20世紀80年代未能提交所得稅申報表而徵收的罰款。
軍管法受害者組織的華裔律師戴酈生向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第105號分庭請求與1995年稅務案相關的文件。
據戴氏說,這些文件包括代理主審法官出具的證明,表明小馬科斯“沒有符合法院於1995年7月27日就稅務案作出的判決,以及上訴院於1997年10月31日就有關判決之‘修改’的要求”。
戴氏說:“根據這些信息,請願者將在SPA-21-156(DC)提請選舉署和計順市檢察官辦公室緊急注意這一問題,該辦事處是負責執行地區審判法院判決的政府機構。”
軍管法受害者團體在請願書中表示,小馬科斯在20世紀80年代因未能提交所得稅申報表而被定罪。上訴法院在1997年維持了對小馬科斯的定罪。
在11月19日,小馬科斯的陣營營回應了請願書中關於重大失實陳述的指控,因為他聲稱自己沒有被判犯有可能被永久取消公職資格的罪行。
小馬的陣營主張,如果根據《綜合選舉法》第74條,以候選人的行為準則為依據,就不存在實質性的虛假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