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要求相關代表30天內提交 前總統杜特地被移送ICC詳細備忘錄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11月29日 23:40
本報訊:大理院已要求數項代表前總統杜特地所提交的人身保護令請願案之各方,向法院通報其案件在國際刑事法院的最新進展。
法院也要求各方在接獲通知之日起30天內,提交一份關于菲律濱國內法律、憲法權利與國際義務之間相互作用的詳細備忘錄。
大理院于11月11日發佈此項決議。該決議由大理院發言人辦公室于11月28日週五晚間對外公開。
前總統杜特地在3月11日被捕,這是根據國際刑事法院透過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傳遞的逮捕令,他被指控在擔任納卯市市長期間及總統初年打擊毒品的運動中,涉嫌犯下反人類罪。
同日,杜特地被押送至荷蘭海牙,目前被拘留在該處。已公開的報導指出,國際刑事法院已駁回杜特地的暫時釋放請求。
在他們的父親被捕後,其子女維羅妮卡。凱蒂。杜特地(Veronica "Kitty" Duterte)、納卯市市長塞描斯智安。描斯特。杜特地(Sebastian "Baste" Duterte)及納卯市眾議員保羅。普隆。杜特地(Paolo "Pulong" Duterte)立即提出人身保護令請願,尋求釋放其父親。
他們向大理院表示,其父親遭“綁架”,且“移交”至國際刑事法院的行為侵犯了他的憲法權利及菲國的引渡法律。
這些合併審理之請願案的答辯人包括:前文官長貝薩敏(Lucas Bersamin)、現任監察署長黎慕惹(Jesus Crispin Remulla)、內政部長黎慕惹(Jonvic Remulla)、前菲國警總長馬比爾(Francisco Marbil)、前菲國警刑偵組主任托雷(Nicolas Torre III)、前總檢察長藝瓦拉(Menardo Guevarra)、前移民局長陳辛科(Norman Tansingco)、前外交部長馬納洛(Enrique Manalo)、菲武裝部隊參謀總長布勞納爾(Gen. Romeo Brawner Jr。)、菲律濱跨國犯罪中心執行主任亞干沓拉(Lt. Gen. Antonio Alcantara),以及古拉(Johnny Gulla)與塞哥維亞(Elmo Segovia)兩位機長。
大理院在其通知中表示:“當事各方被要求向本院通報任何可能與本案相關之進展。”
該通知同時指出,備忘錄應詳細闡明:當前爭議是否已屬無實際意義;鑒于國際刑事法院正在進行的訴訟程序,大理院是否必須保持克制;以及是否必須簽發人身保護令。
具體而言,大理院要求各方解釋:《羅馬規約》第127條第2款是否規定菲律濱即使在2019年退出後仍負有持續合作之義務;補充性原則是否適用于第9851號共和國法令或《違反國際人道法罪行菲律濱法令》;以及行政部門是否有獨自裁量權放棄此原則,特別是針對菲律濱仍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時所犯之行為。
大理院要求各方就前總統被捕一事是否符合國際法與國內法律提出論點。
此外,大理院要求他們解釋:國際刑警組織之紅色通報是否如同國內逮捕令一樣可在菲國境內執行;以及該逮捕行動是否侵犯了杜特地的憲法與法定權利。
在2019年杜特地擔任總統期間,菲律濱退出了國際刑事法院。
杜特地的子女們指控,沒有依據可將其父親逮捕及移交至國際刑事法院,因為菲律濱已不再是該國際法庭的成員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