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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三輪車即日起 禁上大岷區主幹道

2026年01月02日 23:48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1月02日 23:48

  本報訊:陸運署1月2日開始實施禁止電動三輪車行駛大岷區主要公路的規定。

  該機構表示,禁止電動三輪車行駛的公路包括乙沙大街(EDSA)、C-5公路、羅哈斯大道(Roxas Boulevar),以及從基仁諾大街(Quirino Ave)至麥加連尼斯—南呂宋高速公路路段(Magallanes- South Luzon Expressway)。

  陸運署署長助理秘書拉卡尼拉奧(Markus Lacanilao)表示:“此項規定的實施基於整體道路安全考量。這些主要公路專為速度更快、體型更大的車輛設計,並不適合電動三輪車行駛,原因在於車流速度、車輛數量及道路寬度。”

  他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在這類道路上讓行駛緩慢且輕便的車輛與其他車輛混行,明顯對所有道路使用者構成安全風險。”

  陸運署指出,違反此禁令的駕駛者可能面臨罰款或其電動三輪車遭扣押。

  該機構補充,當局將與地方政府及利害關係人協調,為電動三輪車規劃安全行駛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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