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拒收小馬兩份彈劾訴狀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1月23日 02:18

本報訊:兩個團體於週四試圖分別提交針對總統小馬科斯的第二宗和第三宗彈劾投訴,指控其從虛假的防洪工程中獲益。
前眾議員邁克爾·黎芬素(Michael Defensor)和雅辛托·巴拉斯(Jacinto Paras)、律師費迪南德·拓跋壽(Ferdinand Topacio)以及曼努埃利托·德洛斯雷耶斯·倫那(Manuelito delos Reyes Luna)指控總統涉嫌違憲、背叛公眾信任及其他重罪。
前南伊羅戈省(Ilocos Sur)省長路易斯·“查維特”·星順(Luis "Chavit" Singson)在眾議院嘗試提交投訴時在場。黎芬素表示有三位眾議員同意背書他們的投訴,但拒絕透露姓名。
然而,投訴遭遇阻礙,因為眾議院秘書長切洛伊·加拉菲爾(Cheloy Garafil)本人並未在場接收。
週四上午發布的新聞稿稱,加拉菲爾將於週五在台北接受台灣外事部門頒授的“大綬景星勳章”。加拉菲爾曾擔任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主席。
黎芬素稱這是“違反眾議院規則及1987年菲律濱憲法的行為”。
黎芬素宣讀的聯合聲明指出:“眾議院規則明確規定,秘書長辦公室有義務以行政程序接收並記錄正式提交的彈劾投訴。秘書長無權拒絕、審查、延遲或阻擋此類提交。”
聲明補充道:“通過拒絕接收投訴,該辦公室實際上篡奪了眾議院本身的憲法權力,並剝奪了菲律濱人民對現任總統提出申訴的唯一合法途徑。”
黎芬素表示他將不再返回眾議院提交投訴,但他正在考慮其他法律途徑,包括訴至最高法院。
他說:“我們有其他法律選擇。如果我們訴至最高法院,這是一種法律選擇。但我何必再來這裡參與這場鬧劇,我不會了。我為什麼還要這麼做?”
愛國政團背書的彈劾案
當天早些時候,進步團體和公民社會團體成員前往眾議院秘書長辦公室,提交指控馬科斯背叛公眾信任的第二宗彈劾投訴。該投訴由愛國政團(Makabayan bloc)的眾議員背書。
投訴人律師內里·科爾梅納雷斯(Neri Colmenares)和泰迪·卡西諾(Teddy Casiño)表示,秘書長辦公室執行主任告知他們,其無權接收該投訴。
屬於愛國政團的眾議員丁紐(Antonio Tinio)、莎拉。埃拉戈(Sarah Elago)與蕾妮。許(Renee Co),為這第二份彈劾訴狀作背書。
第二宗彈劾投訴的投訴人及背書者強調,眾議院規則僅規定“經核實的彈劾投訴……應提交至秘書長辦公室”,並未明確要求必須由秘書長本人接收。
他們在加拉菲爾的辦公室留下了一份投訴副本,強調就他們而言,該投訴已被視為“已提交”。
卡西諾說:“秘書長辦公室的執行主任拒絕接收投訴,令人失望……我們指出,根據規則,投訴應提交至秘書長辦公室,且無需秘書長本人親自到場,其辦公室應以簡單的行政程序接收。”
他補充說:“你們的秘書長缺席並非我們的過錯。根據憲法和規則,我們提交至貴辦公室即已足夠。我們期望下週一這份投訴能轉呈議長辦公室,然後議長將其轉交規則委員會,以便列入議程。”
科爾梅納雷斯說:“對我們而言,這項彈劾投訴已被視為提交……我們遵守了眾議院規則,如果眾議院不遵守其自身規則,這不應成為彈劾投訴人的負擔。”
第二宗彈劾投訴的投訴人及背書者亦前往眾議長李武志(Faustino "Bojie" Dy III)的辦公室,呼籲他確保其投訴被列入下議院的議程。
投訴人麗莎·馬薩(Liza Maza)表示,如果第二項投訴被阻擋,可能表明有人意圖只推進針對馬科斯的第一項彈劾投訴,她形容該投訴“薄弱”。
她說:“如果他們確實採取更多手段阻擋此投訴……他們的意圖是只推進那項針對蒙蒙·馬科斯的薄弱彈劾投訴。”
週二,由律師安德烈·黎赫蘇斯(Andre de Jesus)提交並由菲人心繫人民黨團(Pusong Pinoy party-list)眾議員傑特·尼賽(Jett Nisay)背書的首項針對總統的經核實彈劾投訴,已正式轉呈眾議院議長辦公室。
眾議院多數黨副領袖齊亞·阿隆托·亞忠(Zia Alonto Adiong)預計,該投訴將在週一國會復會時提交至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一旦提交至司法委員會,即被視為“已啟動”,從而觸發一年內禁止針對總統提交新彈劾投訴的規定。
馬科斯“有信心”
馬科斯一再強調,正是他將幽靈工程問題置於焦點,並推動調查,導致眾多建築公司業主、政府官員及議員受到牽連。
總統府表示,總統仍然確信自己未犯任何可彈劾的罪行。
總統府新聞副部長克萊爾·卡斯特羅(Claire Castro)表示,投訴人“必須證明”其指控,即馬科斯在國家預算中塞滿旨在將資金轉向盟友的項目。
她指出,總統已否決國家預算中的多個項目,並下令“有條件實施”。
卡斯特羅辯稱:“你們所說的政治分肥,我們可以從總統的所作所為中證明,總統謹慎——我們再重複一遍——謹慎地處理了預算。”
她補充說:“許多人因為他們所申請的預算未獲撥付而受損,正是因為總統謹慎處理,且我們有所謂的‘暫緩撥款’。而那些‘暫緩撥款’項目中,大部分因缺乏必要要求而最終未獲撥付。”
卡斯特羅說:“因此,他們的指控不過如此。再次強調,我們的總統堅信自己未違反任何法律,也未犯下任何可彈劾的罪行。”
針對總統的第二項彈劾投訴列舉了三項彈劾條款,包括指控馬科斯“使系統性腐敗和庇護制度化”。它聲稱,所謂的“基準化——平衡——管理或蒙蒙·馬科斯參數公式”據稱固化了豬肉桶式的撥款體系,並制定了一項政策,據稱使技術必要性和社區需求從屬於政治庇護。
投訴人表示,這導致了“資金的大規模錯誤分配”,並為所謂的回扣和對受青睞官員的“承諾”奠定了基礎。
第二項條款指控總統濫用未規劃撥款的自由裁量權。投訴稱,通過允許未規劃撥款並授權其釋放,總統據稱“規避了國會監督”,並使未規劃撥款成為所謂“掠奪的工具”。
第三項條款則指控總統“直接個人參與預算追加和回扣計劃”。投訴引用了前眾議院撥款委員會主席薩迪·許(Zaldy Co)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的影片中的先前說法,稱馬科斯據稱“親自指示”在2025年預算中追加1000億披索用於所謂問題項目。
他們提交的證據文件清單包括前公造部副部長羅伯托·貝納爾多(Roberto Bernardo)的宣誓證詞、所謂的卡布拉爾文件(Cabral files),以及參議院藍帶委員會聽證會記錄。
投訴人表示:“菲律濱人民理應擁有一位服務於憲法而非顛覆憲法的總統。他們理應擁有一位保護公共資金而非掠奪公共資金的總統。他們理應擁有一位維護公眾信任而非背叛公眾信任的總統。”
“機會渺茫”
根據菲律濱憲法,任何公民均可提交彈劾投訴,前提是需獲得國會300多名議員中至少一人的背書。
馬尼拉聖托馬斯大學(UST)政治學系主任丹尼斯·科羅納西恩(Dennis Coronacion)週四對法新社表示,這項新投訴在馬科斯盟友佔多數的國會中不太可能取得進展。
科羅納西恩說:“這項投訴獲得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批准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在全體會議上通過的機會更小,因為總統仍然享有眾議院議員的支持。”
2024年,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Sara Duterte)提交了三項投訴。這些案件最終導致她於去年初在眾議院被彈劾,並在參議院經歷了一場無果而終的審判,高級機構將案件退回。
大理院後來駁回了此案,裁定其違反了憲法中關於一年內不得進行多重彈劾程序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