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訴狀被擋 眾院秘書處被控違憲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1月24日 01:42
本報訊:彈劾訴狀提告人、前眾議員黎芬素(Mike Defensor)指控,總統、眾議長及眾議院秘書處涉嫌聯手,企圖阻擋針對小馬科斯總統的更多彈劾訴狀。
眾議院秘書處於週四以秘書長加拉菲爾(Cheloy Garafil)出國領獎、無法親自接收為由,拒絕受理兩份針對總統的全新彈劾訴狀,黎芬素隨後發布上述聲明。
黎芬素表示:“我當時問,能不能由其他人代收?哪怕只是履行職務性工作,讓在場的工作人員接收也行,但他們卻拒絕了。這不僅是工作人員未獲授權的問題,而是他們直接拒絕我們提交訴狀,根本沒有人願意接收…… 黎赫蘇斯提出的彈劾訴狀就是一場騙局。”
他補充:“從這一行為來看,不只是眾議長,連總統本人也涉及了這起阻擋彈劾訴狀的事件。他們不願傾聽、也不願回應民眾的訴求。”
黎芬素團隊表示,眾議院秘書處拒絕正式受理彈劾訴狀的行為“違反憲法”,團隊計劃對秘書處採取法律行動,其中可能包括向大理院提起訴願,以及提出刑事與行政訴訟。
提告人拓跋壽律師(Ferdinand Topacio)稱:“他們又一次曲解法律,就在昨天…… 秘書長個人不等同於秘書處,秘書長出國期間,並不會將辦公室的職權隨身帶走。任何政府機構的基本原則都是,主管離任期間會有代理主管代行職權…… 任何人都不能違反憲法與法律,卻不承擔相應後果。”
眾議院副少數黨領袖、加洛干市第二區眾議員埃里斯(Edgar Erice),將眾議院秘書處的行為形容為“憲法破壞行為”。
他在聲明中表示:“這是蓄意操弄程序,企圖隱瞞真相。拒絕受理訴狀並非中立的行政行為,這一行為會影響訴狀的受理時效、登記流程與議事日程安排,最終甚至會決定彈劾訴狀是否能被推進處理。”
埃里斯補充:“如果現在允許這種做法,未來還會有這種做法,憲法所規定的問責機制也會因此逐漸瓦解。”
對於ML黨團組織的黎利馬眾議員(Leila de Lima)而言,受理彈劾訴狀是一項“無需自由裁量的職務性行為”。
她表示:“彈劾程序的合法性,不僅取決於最終結果,更取決於程序執行的公正性。不能以行政上的不便或技術性藉口,暫停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副主席、眾議院多數黨助理領袖弗洛雷斯(Jonathan Keith Flores)認為,只要未觸及一年彈劾禁令,眾議院就應受理所有彈劾訴狀,以此“重新贏得民眾的信任”。
他說:“我認為我們應受理所有彈劾訴狀,至少不要讓民眾覺得,從提交訴狀的環節開始,總統就受到了刻意保護。如果眾議院真的想重新贏得民眾的信任,就應秉持公平原則,受理目前及今後提交的所有彈劾訴狀,只要相關訴狀尚未觸及一年彈劾禁令的規定。”
針對提告方可能向大理院起訴眾議院秘書處一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雷斯特羅(Gerville Luistro)回應稱,在大理院介入干預前,彈劾程序將繼續推進。
她強調:“只要大理院尚未作出裁決,我們就會依照憲法與相關規章制度,繼續推進彈劾程序。”
雷斯特羅指出,總統的第二、第三份彈劾訴狀的提告人,可選擇於週一返回眾議院秘書處重新提交訴狀。
桑德羅認為父親小馬科斯無任何過失 稱不會阻礙彈劾程序
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北怡羅戈省第一選區眾議員桑德羅。馬科斯(Sandro Marcos)於1月23日週五親自保證,不會阻擋任何彈劾訴狀的推進,其中包括針對其父親、總統小馬科斯的相關訴狀。
儘管桑德羅。馬科斯眾議員表示,他堅信自己的父親並無任何過失,但仍作出了上述保證。
1月23日,桑德羅。馬科斯在北怡羅戈省佬沃市受訪時表示:“我不會阻止或阻礙任何彈劾訴狀。”
他說:“馬拉干鄢宫的總統已多次表明,他有信心自己並未做出任何錯事,我與總統持相同的看法。”
律師黎赫蘇斯(Andre de Jesus)1月21日,對總統提起了首份彈劾訴狀,截至目前,這也是眾議院唯一正式受理的彈劾訴狀。
桑德羅。馬科斯此番表態,是針對外界指稱他將阻礙該彈劾訴狀送交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審理的相關言論作出的回應。
將議案提交至全體會議審議的權力屬於規則委員會,而該委員會由眾議員桑德羅。馬科斯擔任主席。
桑德羅。馬科斯表示:“我們必須提醒大眾,根據憲法規定,國會有義務審理這類案件,針對任何人、任何可被彈劾的官員,無論其是否為總統皆然。因此,對於那些聲稱彈劾程序可能遭阻礙之類的言論,我並無權力這麼做。”
這位31歲的眾議員強調:“我必須履行身為多數黨領袖的職責,履行我對憲法及選民授權的責任。”
他進一步表示:“也就是說,我無法阻止任何彈劾訴狀被提交至國會全體會議,或送交至司法委員會。我們必須依循法定程序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