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如有必要會宣布緊急狀態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3月19日 01:00
本報訊:據馬拉干鄢宮說,總統小馬科斯可能會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以應對能源問題和價格衝擊,但前提是情勢惡化。
總統府新聞官員克萊爾·卡斯特羅(Claire Castro)在週三表示,此舉是“可能的”,但她指出內閣成員尚未討論此事。
她補充說:“總統可能會在適當情況出現時宣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特別是當政府看到許多人在利用這種情況時。”
卡斯特羅解釋說,由於中東持續衝突這個政府無法控制的外部因素,國內燃油價格上漲是無可避免的。
雖然政府承認燃油成本上升可能導致基本商品價格上漲,但她表示,任何價格調整都必須有正當理由並基於明確依據。這位總統府官員呼籲私營部門在危機期間“抑制貪婪”。
卡斯特羅的聲明與她週二稍早的言論有所轉變,當時她拒絕了菲律濱工會聯合會(TUCP)的呼籲,該會要求馬科斯總統援引其緊急權力,讓政府暫時接管該國私有化的石油產業,以控制飆升的燃料價格,這些價格已首次突破歷史性的100披索大關。
菲律濱工會大會敦促馬科斯執行第8479號共和國法令(即《1998年下游石油產業鬆綁法》)第14(e)條,該條款授權能源部在國家緊急情況下代表總統接管石油公司。
時任總統亞羅育在2009年發布第839號行政命令時曾援引第8479號共和國法令的該項條款,當時她因颱風“翁蕊”(Ondoy)和“帛邦”(Pepeng)將整個呂宋島置於緊急狀態下,命令所有業者凍結其產品價格。
第839號行政命令僅在兩天後就被解除,但菲律濱殼牌公司在法院提出請願,要求宣告第8479號共和國法令第4(e)條無效,理由是該條款對總統的緊急權力授權無效。
在2023年,大理院在其判決中(G.R. 209216,敏洛薩訴菲律濱殼牌公司案)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並維持了第8479號共和國法令該項條款的合憲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