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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明確外資持股限制範圍

2026年04月17日 02:15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4月17日 02:15

  本報訊:即使在持續實施旨在吸引更多投資的經濟改革之際,菲律濱政府仍保留關鍵行業長期存在的外資持股限制。

  小馬科斯總統於週一簽署了第113號行政令,頒布了第13份常規外國投資負面清單,該清單根據《1991年外國投資法》界定了外資在各行業參與的範圍和限制。該行政令的副本於週四公佈。

  外國投資負面清單將限制分為A類(憲法/法律規定)和B類(基於安全、健康、道德和小型企業保護)。

  根據更新後的清單,多個行業仍對外資關閉或受到嚴格限制。這些行業包括大眾媒體、合作社、私營保安公司和小規模採礦,這些行業保留給菲律濱人,外資股比為零。

  在私營招聘和國防相關建築領域,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為25%,而廣告業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仍為30%。

  在更廣泛的行業範圍內,外資股比限制為40%,包括公共事業、自然資源的勘探和開發、教育機構、私有土地所有權、商業捕魚以及某些政府採購活動,但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

  該清單還規定,在電信運營等特定領域,在互惠條件下,外資持股比例可達100%,若無此類互惠,則上限較低,為50%。這遵循了2022年3月簽署的對第11659號共和國法(即《公共服務法》)的修訂。

  第13份外國投資負面清單還體現了近期改革的改進,包括公共服務領域的自由化以及繼續允許外資全面參與某些可再生能源項目。

  與此同時,B類清單以保障國家安全、公共福利和本地產業為由,保留了對槍支彈藥、賭博以及微型和小型國內企業等敏感行業的外資參與限制。

  第113號行政令將在政府公報或主流報紙公佈15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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