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裁決十週年前夕 菲籲重申聯國海洋法公約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6月27日 02:13
本報訊:在菲律濱紀念標誌性的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10週年之際,菲律濱呼籲國際社會重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作為管轄世界海洋的法律框架。
在上週於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第36次《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會議上,菲律濱代表團強調了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遵守其爭端解決機制所作裁決的重要性。
菲律濱在國家聲明中將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描述為各國處理關鍵海洋問題的“指路牌”,包括過度或歷史性海洋主張的無效性、海洋地貌的法律地位、侵犯沿海國家權利的活動,以及保護和維護海洋環境的義務。
該仲裁裁決於2016年7月12日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的仲裁庭作出,此前菲律濱於2013年對中國提起了仲裁案。
該裁決宣告中國在南海的擴張性“九段線”主張無效,確認了菲律濱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享有的海洋權益,並釐清了若干爭議海洋地貌的法律地位。
中國不承認該裁決,但菲律濱和許多其他國家繼續視該裁決為根據國際法的具法律約束力的裁決。
在會議期間,菲律濱代表團強調,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作出的司法判決和仲裁裁決不僅使爭議各方受益,也通過釐清國際法、加強法律確定性以及支持和平且可預測的海洋治理,使國際社會受益。
菲律濱也重申了對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三個機構——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國際海底管理局(ISA)和大陸架界限委員會(CLCS)——的支持,稱這些機構在維護國際海洋法律秩序完整性和確保《公約》有效執行方面發揮著互補作用。
《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會議是已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國家每年舉行的聚會,討論與執行《公約》相關的事項,包括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行政管理及其成員的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