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個人取款超50萬元需提供合法用途證明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11月26日 00:09
本報訊:菲律賓中央銀行(BSP)週二表示,個人從銀行提取超過50萬元或等值外幣資金時,若能出示資金用途相關文件,銀行將不會延遲辦理。
央行在引用2025年9月18日發佈的第1218號通告中稱,使用可追溯方式或非現金渠道(如支票、在線轉賬、銀行轉賬)取款,無需額外文件。若客戶要提取超50萬元現金,只需出示能證明取款合法目的的文件,如銷售契約、醫院賬單等。
央行解釋,提交和審查這些證明應簡單快捷,不應過度延誤客戶取用資金,因為這屬於央行監管的金融機構(BSFIs)現有客戶盡職調查或瞭解客戶流程的一部分。
為統一理解、指導受監管金融機構實施新規,央行發佈了相關常見問題解答(FAQs),還舉行了利益相關者簡報會。
央行補充,該通告並非要給客戶或實體合法業務及交易增加負擔或設限。此次改革旨在加強防範非法現金使用,強化金融體系誠信,推動使用可追溯且高效的支付渠道,保障公眾和金融機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