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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務局正式發布電子發票實施細則 2026年底前分階段落地

2026年09月23日 21:33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9月23日 21:33

  本報訊:菲律賓釐務局(BIR)近期發布了一份通告,詳細說明了電子發票的實施細則,旨在簡化納稅人的操作流程,並支持稅務管理持續向數字化轉型。

  釐務局在周三發表的聲明中表示,這份於9月22日發布的稅務備忘錄通告涵蓋了以下幾類納稅人:從事電子商務或互聯網交易的中小微型及大型納稅人;隸屬於“大型納稅人服務”的納稅人;適用“納稅便利化”框架的大型納稅人;以及使用計算機化會計系統、計算機化賬簿(含會計記錄)及其他發票開具軟件的納稅人。

  微型納稅人不在強制實施電子發票的要求范圍內。

  屬於強制實施范圍的納稅人,須在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開始開具電子發票。

  納稅人可選擇使用自主開發的或商業采購的電子發票解決方案,也可使用電子發票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服務。

  釐務局表示,將於本月內發布關於規范電子發票服務提供商的單獨規定。

  釐務局局長查利托·門多薩表示:“隨著這些規則的落實,我們現在可以進入實施階段,並根據需要完善相關框架。我們的目標是確保電子發票制度切實可行,同時為稅務管理的持續數字化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電子發票和電子銷售報告是兩項獨立的要求。目前,納稅人應重點遵守電子發票相關規則。關於電子銷售報告,待釐務局發布相應的實施政策和程序後,再行落實。”

  這些即刻生效的最終指導方針,是在8月25日於釐務局總部舉行的“釐務局與多部門團體合作”公開咨詢會之後發布的;會上,釐務局與私營部門利益相關者討論了擬議規則,並聽取了關於實施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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