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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東:「重生即毀滅」?且談福建古建的修復問題!

2025年05月16日 00:58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05月16日 00:58

  近日拜讀福州古建保護專家小飛刀先生《重生即毀滅》一文,深有共鳴。作為福建古建保護領域的旗幟性人物,作者字裡行間流露的痛切之情,實則是源於對傳統文化的深沉熱愛與專業焦慮。這種“保護性破壞”的困境,不僅存在於一隅一地,更是當前全國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普遍性難題。

  眾所周知,原真性與完整性是通行國際的文化遺產保護兩大理念,也是古建保護與修復的兩大原則。古建築保護與修復猶如行走平衡木:任其自然衰敗終將湮滅,但不當干預的“保護性修復”則會造成即時性破壞。要實現真正科學的保護性修復,必須構建“三位一體”的保障體系——足額的資金保障、專業的修復團隊、權威的專家指導,三者缺一不可。而修復完成後的活化利用與長效監管,更是決定古建存續質量的關鍵環節。

  建議構建分級修復實施體系:參照文物分級保護制度,由省、市、縣分別指定或設立古建營造公司。以福州為例,市級文保單位可由“福州古建營造有限公司”具體實施修復工程。同時,建立省-市-縣三級古建保護協會,形成“政府監管+行業把關+運營者自律”的三重質量管控機制,確保修復工程符合《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標準。

  修復資金短缺的文物保護單位,可採取“分步實施”策略:止損式修復優先實施搶險加固等臨時性保護措施,全面性修復則建立“保護與使用一體化”制度,通過產權置換、使用權租賃或以管代租等方式引入優質文創機構,在確保文物安全前提下實現活化利用。只有開拓出活化利用渠道,才能防止修而復毀,毀而再修的惡性循環。

  總之,如果沒有及時出爐適用的古建保護與運營細則,形成確實有效的古建保護與運營機制,福建省現存的豐富多元的古建遺存,很可能有大部分會在十年內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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