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麗莎:只是為了三萬元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10月01日 23:48
A的先生是二度結婚,與前妻個性不合而仳離,留下子女各一,後來娶了A為妻。
4年前A先生因病過世,留下一些財產、一棟房子,雖然A的先生生前立下遺囑,言明他已栽培小孩分別完成碩士、博士學位,兩人事業有成,家庭境都不錯,由於擔心A沒有生自己的孩子,老來可能沒有人照顧,於是把全部財產及房子留給A,但生性敦厚的A還是把先生的財產平均分三份,自己留一份,其餘兩份分給子女。
A先生是退休公校老師,過世後,遺孀還可以拿到先生生前退休月俸的一半,A認為自己有勞保退休月俸,自己退休前有些積蓄,再加上先生的遺產,生活還過得去,於是乎,把先生的退休月俸的一半,每年各分60,000台幣給子女,做孫兒的教育費。
去年,因兒子的大兒子也碩士畢業,謀得高就,A就少匯3萬台幣給兒子,把多出來的3萬台幣以老公名義捐給公益,豈料當兒子知道妹妹依然拿到6萬台幣,就與A翻臉,說他不再與A聯絡,也不承認A這個後媽,A感慨萬千,也才了解兒子、兒媳平日對她必恭必敬,原來只是圖謀A那棟房子及存款,真心付出,換來的竟然是虛情假意,真是情何以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