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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院通過反政治王朝法案

2026年06月04日 02:40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6月04日 02:40

  本報訊:眾議院於週三三讀通過了一項禁止二度親屬關係內的人同時擔任公職的法案,這使得該提案的進展超越了自1987年憲法禁止政治王朝以來的任何類似努力。

  下議院以267票贊成、20票反對、7票棄權,批准了第8389號法案。該法案禁止配偶及至二度血親和姻親關係內的親屬同時擔任民選職位,而外界呼籲應擴大適用範圍。

  南蘭佬省(Lanao del Sur)眾議員齊亞·阿隆托·阿忠(Zia Alonto Adiong)在投票後的一份聲明中說:“我們現在呼籲我們的參議院對應機構迅速批准這項重要措施。”

  1987年憲法禁止政治王朝,但需要一項授權法律才能生效。參議院的相應法案正在二讀審議中。

  該法案由同樣來自政治家族的眾議長李武志(Faustino "Bojie" Dy III)和多數黨領袖費迪南德·亞歷山大·“桑德羅”·馬科斯三世(Ferdinand Alexander "Sandro" Marcos III)主導,將王朝定義為民選政治權力在少數家族中的“集中、鞏固或主導”。

  小馬科斯總統已將遏制政治王朝作為其政府的優先事項,並將其定為其治理改革議程的支柱,該議程是在其政府陷入數十億披索貪污醜聞後推出的。

  該法案要求政治候選人提交一份經宣誓的宣誓書,聲明在提交候選人證書後,沒有親屬尋求會導致“任何被禁止的王朝關係”的民選職位。

  法案補充說,候選人還必須在得知任何親屬也競選公職後立即通知選舉委員會。

  根據第8389號眾議院法案,如果親屬在同一政治層級(如參議院)競選並贏得席位,則得票最高的候選人將獲得席位。

  對於在同一政治單位但不同層級競選的親屬,當選較高職位的候選人將就任該職位。

  一級和二級血親和姻親指的是個人與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叔伯姑姨、侄甥以及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之間的家族關係,也包括個人配偶的上述親屬。

  一項反王朝法律長期以來一直在國會推動,但由於缺乏由政治家族主導的立法機構的支持而屢屢受阻。

  上一次在眾議院審議此類措施是在十多年前,即第16屆國會期間。

  根據菲律濱調查新聞中心的數據,每10名眾議員中就有8人屬於政治王朝。在菲律濱,公職常常被當作傳家寶,從一代家族傳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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