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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加彪誤解BBNJ協定

2026年06月17日 01:56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6月17日 01:56

  本報訊:外交部強烈駁斥前大理院大法官加彪(Antonio Carpio)關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與可持續利用協定》(BBNJ協定)的聲明,堅稱菲國海洋區域仍受充分保護。

  外交部週二發佈的一份聲明中,對加彪在6月12日電視採訪中的言論表示異議,加彪在採訪中指責外交部及菲律濱政府疏忽職守,未能維護菲國海洋利益。

  外交部表示,加彪的主張源於對《BBNJ協定》的“根本性錯誤解讀”,以及混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承認的兩個不同海洋區域——公海和專屬經濟區。

  外交部表示:“這絕非解讀空間的問題:《BBNJ協定》已極其明確且毫無疑義地將沿海國的海洋管轄區排除在其適用範圍之外。粗略閱讀其標題和文本也是一目了然。”

  據外交部表示,前大法官加彪此前警告稱“若菲律濱在批准該協定時未能對中國的聲明提出抗議,恐將失去部分專屬經濟區”,這一說法完全“毫無法律依據”。

  外交部強調說:“菲律濱的專屬經濟區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非《BBNJ協定》——所界定和保護,不能因菲國執行《BBNJ協定》而縮減、喪失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影響。”

  外交部補充說:“該協定本身明確規定,不得將其援引為主張或否認任何主權、主權權利或管轄權主張的依據,也不得作為解決任何相關爭議的依據。”

  外交部還質疑加彪關於《BBNJ協定》旨在管制在公海和專屬經濟區之間移動的魚類種群的斷言。

  外交部澄清說,對洄游和跨界魚類種群的養護和管理,由另一項《聯合國魚類種群協定》管轄,該協定於2001年生效。

  外交部說:“《BBNJ協定》不涉及魚類種群。對跨界和洄游魚類種群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由《聯合國魚類種群協定》管轄,這是另一項《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實施協定,自2001年12月起生效。”

  對中國聲明的反對

  關於加彪提議正式反對中國對該協定的聲明,外交部指出,中國的聲明並未明確提及南海,而將其如此解讀是加彪自己的結論。

  外交部說:“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聲明並未明確提及南海;這是加彪大法官自己的解讀。”

  外交部進一步強調,2016年仲裁裁決已裁定中國的九段線主張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一致,且不具法律效力。

  它補充說:“更具體地說,針對中國在南海的廣泛主張,各方之間已不再存有任何未決的海洋爭端:2016年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已作出定論,判定中國的“九段線”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互不相容,且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外交部說:“簡而言之:菲律濱的海洋區域不受威脅。”

  “毫無根據”的指控

  外交部也為政府在推動達成《BBNJ 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的多年談判中的表現作出辯護。

  外交部表示:“針對外交部和菲律濱政府提出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並指出在推動《BBNJ協定》通過的整個談判過程中,菲律濱政府“一貫且有記錄地表示,該協定適用於南海內公海的零星區域。”

  外交部強調說:“在所有相關的聯合國論壇和海洋治理會議上,菲律濱也積極且強烈地反對引入任何允許締約方基於既有爭議而否決區域管理工具措施的機制——正是為了防止其他國家利用有爭議的海洋主張來阻礙該協定的執行。”

  據外交部表示,菲國對該協定的立場是經過多個政府機構廣泛協商後形成的,這些機構包括司法部、環境部以及農業部漁業水產資源局,以及非政府組織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外交部說:“國家利益一直是且仍然是指導所有決策的首要考慮因素。”

  外交部在肯定加彪對菲律濱法理學和法律學術貢獻的同時,呼籲在涉及國家主權和海洋權利的公開討論中應更加謹慎。

  外交部向公眾保證,政府仍致力於保護菲律濱對其海洋區域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同時在《BBNJ協定》下推進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方面的國際合作。

  外交部說:“菲律濱公眾理應獲得準確且有根據的信息,他們可以放心,本政府仍充分肩負其保護菲律濱在我們海洋區域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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