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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勇:婚姻是承諾和保障

2026年06月17日 23:18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6月17日 23:18

  現時代年輕人都不選擇結婚,而是選擇同居的現象日益普遍,這種趨勢並非草率決定,而是基于同居模式既能滿足情感陪伴需求,又避免了傳統婚姻帶來的沉重經濟負擔,以及繁瑣的家庭責任等考量。在經濟壓力與成本考量方面,婚姻往往綁定了購屋、彩禮及隨後的育兒成本,這讓許多處于事業初期的年輕人感到沉重。同居則能分攤房租與生活開銷,提供陪伴卻不附帶過重的經濟枷鎖。

  此外,許多年輕人反感傳統婚姻中複雜的婆媳或翁婿關係,以及大家庭的過度干涉。同居使親密關係回歸兩人世界,減少了家庭與社會角色的過度消耗。當代青年人亦更加注重自我感受,部分人認為愛情不需要那一紙婚約證明,同居能更好地保持個體獨立性,拒絕為伴侶的過度付出或原生家庭妥協。

  不過,同居不婚雖然自由,但同時也意味著雙方無法享受婚姻帶來的合法權益,如法定財產繼承權、子女撫養權界定等。如果在同居過程中產生糾紛或牽涉大額共同財產,後續的權益保障往往較為複雜。

  基督教亦反對同居,認為這種關係違背了聖經中關于婚姻神聖性的教導。基督教視婚姻為神所設立的神聖盟約,要求信徒在忠誠、公開的委身前提下建立家庭。同居往往缺乏這一法律與信仰層面的承諾,被認為容易導致雙方缺乏維繫關係的責任感,並帶來婚前性行為等問題 。教會鼓勵信徒在生活中體現信仰價值觀;婚外同居被認為可能在世人面前失去聖潔的見證,或對未婚年輕人造成不良影響。

  本月初在夏威夷過世的華語樂壇資深歌手黃大煒與同居女友Vicky相伴超過30年,她不僅是他的伴侶,更是他事業上的經紀人。兩人感情深厚且刻骨銘心,曾在Vicky確診胃癌時相互扶持,被外界譽為神仙眷侶。兩人交往期間非常恩愛,也曾互相求婚,但一直未完成結婚登記。黃大煒早年曾坦言無法在婚姻與音樂之間取得平衡,兩人因此達成維持戀人關係的共識。

  2003年Vicky首次確診胃癌時,曾為了不拖累黃大煒而主動提出分手並介紹新歡。但黃大煒不離不棄,在Vicky因化療落發時,他也剃了光頭陪伴在側。近年Vicky胃癌復發,長了新的腫瘤。為了讓男方能安心工作,兩人分開居住,黃大煒搬回夏威夷。

  近日黃大煒突然在夏威夷逝世,兩人天人永隔。然而,兩人並未辦理結婚登記,這也讓Vicky在前者驟逝後,面臨了複雜的法律與家庭糾紛。因未正式登記結婚的緣故,在法律上Vicky不屬於黃大煒的法定配偶;黃大煒離世後,Vicky與他的親屬及相關代理律師爆發了糾紛,目前正通過法律途徑釐清真相與權益。

  黃大煒逝世後,他的兩位姐姐透過律師發佈聲明,強調她們是唯一的財產繼承人,且未來只有她們能代表黃大煒,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31年的伴侶Vicky強烈不滿,雙方似乎即將展開一場激烈的攻防戰。據Vicky透露,黃大煒生前曾多次向她求婚,她最近好不容易才點頭答應,兩人原本規劃要找時間去登記,沒想到這份約定竟成了天人永隔的遺憾。

  黃大煒的遺產關係落地在夏威夷,根據當地的繼承法律,法定繼承人順序依次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黃大煒未婚無子女,兩位姐姐成為法律上唯一順位繼承人 。另外,夏威夷無遺囑繼承規則,完全不承認未登記的同居伴侶有任何法定繼承權。

  兩人已相伴超過30年,說明彼此之間的感情極其深厚;既然如此,他們何以一直維持這種關係,而不登記結婚呢?如果黃大煒真的是因為無法在婚姻與音樂之間取得平衡而未能成婚,那他們又如何能同居長達超過30年呢?當然,長期維持同居關係的情侶是因為彼此相愛而願意生活在一起,他們不會計較名分,更不會覬覦對方的財產,但若是因為未具有正式夫婦的名分,導致健在的一方未能繼承離世的另一方的遺產,未免太可惜了。Vicky是因為近年癌病復發,為讓黃大煒能安心工作,兩人才分開居住,讓對方搬回夏威夷,但他們只是分開居住而非分手,兩人依然是情侶關係,卻因非正式夫婦,而導致Vicky未能繼承黃大煒的財產,真是令人遺憾。

  婚姻需要承擔責任,包括能夠給予對方在生活上的保障,包括在自己逝世後,另一方能夠繼續活下去。同居關係不能給對方任何承諾,倘若其中一方是另一方唯一的依靠,那麼一旦自己突然離世,對方豈不是將失去一切。男女之間如果是兩情相悅,就應該談婚論嫁,婚姻是給予對方承諾和保障,絕不是一紙婚約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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