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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授入稟高院質疑 菲兩涉海法律合憲性

2026年04月05日 01:12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4月05日 01:12

  本報訊:一名菲國立大學前教授已向大理院提出申請,要求裁定《菲律濱海洋區域法》和《菲律濱群島海道法》的部分條款因違憲而無效,並表示這些條款已導致中國船隻得以進入菲律濱水域。

  在提交到大理院網站的一份長達157頁的請願書中,請願人帕約約(Peter Payoyo)還請求大理院禁止外交部就群島海道的設立與指定,向國際海事組織提交任何提案。

  他還請求禁止國家測繪資源信息局對菲律濱群島水域及/或菲律濱內水進行劃界,以及禁止其繪製相關地圖和圖表。

  請願書稱:“這兩部相互關聯的法律之所以違憲,直接源於它們明顯違反了《菲律濱憲法》第一條。”

  他特別引用了第一條第二句,即所謂的“群島原則”:“圍繞群島島嶼之間、島嶼之間以及連接島嶼的水域,無論其寬度和範圍如何,均構成菲律濱內水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請願人還認為,《群島海道法》中所有試圖允許外國軍艦在菲律濱水域實施“群島海道通行權”或“行使群島海道通行權”的條款均屬違憲且無效。

  請願書稱:“《群島海道法》承認海峽過境通行制度適用於菲律濱群島水域,這無疑是對憲法所載‘群島原則’的徹底否定與完全背棄。”

  請願書補充:“《群島海道法》代表了菲律濱背離其一貫堅持的原則法律立場的最劇烈轉變……該法否定了菲律濱向國際社會發表的旗艦聲明和宣言,”

  小馬科斯總統於2024年11月將這兩項法案簽署成為法律。

  請願人進一步主張,《群島海道法》使中國船隻得以在菲律濱群島水域自由航行。

  請願書稱:“近期中國軍艦、政府研究船及無人水下航行器進入菲律濱群島水域的事件,無疑已引起公眾的嚴重關切。”

  請願書補充道:“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侵入行為某種程度上已變得常態化,並被視為不受歡迎但卻可接受的航行自由體現。”

  據請願人稱,自這兩項法律頒布後,有三艘中國船隻離開廈門駛往太平洋。

  他表示,其中兩艘船穿越了菲律濱群島的最北端,而另一艘則通過岷多洛海峽進入了菲律濱水域。

  請願書寫道:“除了追蹤這些研究船前往菲律濱群島以東、專屬經濟區外的會合點外,菲律濱政府對任何一艘所謂的‘間諜’船隻的通過均未提出抗議或表達官方憤慨。”

  請願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菲律濱有權要求在相關區域進行的任何海洋科學研究活動須事先獲得許可。

  他還列舉了中國船隻於2025年2月和2025年4月進入菲律濱水域的事件。

  請願書稱:“《海洋區域法》將菲律濱內水變為群島水域,而《群島海道法》隨後又使這些水域屈從於中國軍艦的群島海道通行權,在中菲關係中,尤其是對菲律濱而言,這一轉變的時機再糟糕不過了。”

  “在兩國緊張局勢空前加劇、地區地緣政治爭端不斷加深的當下,《群島海道法》為外國軍艦暢通無阻地進入菲律濱領海及近海水域提供便利,這對菲律濱國家安全而言絕非好事。”

  本案的被告包括前文官長貝薩敏(Lucas Bersamin)、以外交部長身份被列為被告的拉扎羅(Theresa Lazaro),以及以國家測繪資源信息局局長身份被列為被告的彼得。田戈(Peter Tia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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