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務局要求在發票上 單獨列示預扣稅金額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10月11日 01:32
本報訊:厘務局(BIR)發布了一項新規定,要求在適用時,可抵扣預扣稅(creditable withholding tax)的金額必須在發票上作為單獨項目列示。
厘務局在週六的新聞稿中表示,由財政部長吳詩澤(Frederick Go)簽署並由厘務局於2026年10月1日公布的第6-2026號稅務條例,修訂了第7-2024號稅務條例下根據《納稅便利法》規定的強制性發票資訊。
最新的稅務條例旨在使發票上的可抵扣預扣稅易於識別和核實。
“納稅人應該能夠看到交易中被預扣了什麼,以及該金額如何在發票中反映。適當的文件記錄可以減少混亂,使預扣稅更容易核實,並幫助雙方正確合規,”厘務局局長查理托·馬丁·敏洛沙(Charlito Martin Mendoza)表示。
厘務局表示,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的未使用或未開立的發票,直到用完為止,前提是在發票正面顯眼處蓋上“減:預扣稅”(Less: Withholding Tax)的字樣。
稅務局長表示,新印製的發票在使用前必須反映相同的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