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藝:誰算作家?作家算啥?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4月30日 01:26
這個大標題,有點“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味道,合乎中國大陸正流行的“標題黨”的要求。
四月廿七日。文友王勇先生通過網絡傳給我一篇中國大陸旅德作家金弢的大作,題名是《作家的日子怎麼過?》。
文章很長,分六個“小節”,內容主要講敘: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時,中國大陸作家的評選標準和生活待遇。令我感到興趣的,是第一小節《誰算作家?》。
文中說:‘一九八0年代,一個人在中國能否算得上是作家,首先要看他是否中國作家協會的會員,省一級的分會會員,相差一個級別。名正言順的,必須是由中國作協會員,這是關鍵。一旦加入了中國作家協會,就可以被稱為作家。省一級的會員是否也能算作家,概念不確定。雖然這類作家不會理所應當地自稱作家,但在履歷上都會注明自己是某分會會員。至於能否得到全國作協的承認則另說了。中國作協外聯部在選底作家組團出訪時,僅分會會員是不會考慮在刪的。
這種官方的“作家”稱謂,以中國作協會員資格為前提,在當時是文學界的共識;而想入會,前提要有作品。
五十年代丁零有過“一本書主義”的提法,這意味著想當作家,起碼要出一本書;反之,沒出過書的人就失去了入會資格,成不了作家。零星發表再多數量再大,只要沒成集出版都不足為數。’。
丁玲女士的“一本書主義”,正是筆者寫《菲華作家芳名錄》時對菲華作家的挑選標準。筆者十分推崇成集成出書,緣由是“船過水無痕”。
很明顯,中國大陸擁有十四多億的人口。想當作家,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須發表過大量的文章,並曾結集出版,以及獲“全國作協”接受為會員,三項均達標,才算是個名符其實的作家。而且,“省一級的會員是否能算作家,概念不確定。”
想較之下,菲華的“文藝愛好者”就幸福得多了。只需經一位會員介紹,又沒有人反對,即可加入文社。瞬那間成為“作家”。當然,菲華的文社,規模很小,也沒有政府作後台。
毋庸諱言,在菲華社會,“作家”的名號,一點兒都不香。反之,“文人”成了“浪幫”的代名詞。因此,只有來自中國大陸的“書羅子”才會把“作家”二字印上名片,拿回故國家鄉說事。
由于,華文教育日漸式微,菲華的新聞界,教育界和文學界均出現“青黃不接”的嚴重現象。各華文報的言論版和文藝普遍“鬧”稿荒。編輯們被迫降低用稿標準,幾乎“來者不拒”。同時,向中國大陸的文學愛好者大開“方便之門”,外來稿的佔比率日益升高。也許,閣下會說:這是一個很好的交流機會。問題是,它是一條“單行道”。
外來稿的水平,確實比本土稿的水平高。然而,因作者的生活環境和所受教育與菲華社會不同,所產生的作品,在思想和觀點角度上,自然地也異于菲華社會。換言之,沒有千島之國的風土味,它們能算是“菲華文學”嗎?其實是個疑問。
一個念頭像塊大石一樣長期壓在筆者的心頭:照此情勢發展下去,菲華文學和文壇的明天,還有希望嗎?
原本也把希望寄托于“千禧年”后大量湧入的中國大陸“新移民”身上。看情況,一切未如理想,他們中的大多數,似乎均忙于解決生活問題或熱衷于發財。憑藉著“愛拼才會贏”的精神,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的確達到了願望。遺憾的是,這一切與菲華文學創作無關。
不知道喜歡舞文弄墨的朋友,可曾想過:一日菲華文苑又變回“大沙漠”的狀態,“作家”的稱號有倚意義?
一個沒有文化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