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高峰浮價上限調降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12月13日 01:40
本報訊:陸運特許管制署正調降網約車的高峰時段浮價上限。
該機構表示,此舉是為回應通勤者對高需求時段因演算法定價導致車費過高的投訴。
根據陸運特許管制署週五發布的備忘錄,像Grab這樣的網約車公司可以收取的高峰時段浮價,不得高於行駛距離費用與行駛時間費用的總和。
備忘錄提供了車費的計算範例:
起步價:45.00披索
距離費用(5公里):75.00披索
時間費用(10分鐘):20.00披索
允許的最高動態加價:95.00披索(75 + 20)
總車費:235.00披索
不同車型(如掀背車、轎車、多功能休旅車、運動型多用途車及高級車輛)的起步價,以及每公里和每分鐘費率各不相同。
車輛類型 起步價 每公里 (B) 每分鐘 (C) 動態加價
掀背車/小型車 35.00披索 13.00披索 2.00披索 不超過 B + C
轎車 45.00披索 15.00披索 2.00披索
AUV/SUV 55.00披索 18.00披索 2.00披索
高級車 145.00披索 36.00披索 4.00披索
陸運特許管制署表示,此項高峰時段浮價新上限將於2025年12月17日起生效,直至2026年1月日止。
陸運特許管制署的備忘錄寫道:“此期限過後,高峰時段浮價將恢復原費率,除非委員會完成對此事的相關研究。”
該署也指示網約車公司不得從高峰時段浮價中抽取任何分成、佣金或服務費。
應用程式還必須向乘客清晰顯示車費細項(起步價、每公里、每分鐘及高峰時段浮價倍數)。
陸運特許管制署指示網約車公司於12月17日前提交報告,詳細說明其演算法變更並提供使用者介面範例。未能遵守或試圖透過隱藏費用規避上限的網約車公司,可能面臨暫停或取消其認證。
該署指出,雖然高峰時段浮價旨在平衡供需,但當前模式顯示對此過度依賴,損害了可負擔性。陸運特許管制署表示,設定高峰時段浮價上限旨在於需求旺盛的節假日期間保護廣大乘客的權益。
該機構較早前也發布了一份備忘錄,對網約車司機取消訂單的行為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