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裁定不影響實質 莎拉彈劾案可「原狀」再提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2月01日 23:27
本報訊:公眾帳目委員會主席、眾議員里頓(Terry Ridon)表示,去年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提出的彈劾訴狀,可“原狀”再次提交。
里頓指出,大理院上周維持了認定針對副總統的彈劾案違憲的裁定,但未觸及案件的實質內容。
他1月31日在新聞論壇上表示:“老實說,這份訴狀可以原狀再提,因為形式上沒有爭議,實質上也沒有爭議。”
他表示,先前訴狀中所列的事實依據仍然有效。
里頓補充:“因此在重新提出副總統彈劾案時,我認為事實與去年相比並未改變。我們仍將討論機密經費的使用,以及她針對總統、第一夫人與前眾議長的死亡威脅等問題。”
不過,里頓也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本次是否會提出更多訴狀。
他說:“我不確定今年是否有更多的彈劾依據。”
大理院稍早駁回了眾議院就2025年7月裁定提出的再審動議。當時大理院認定該彈劾案違憲,因違反一年內禁止多次彈劾同一可彈劾官員的規則,並且侵犯杜特地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
2024年12月,共有三份針對杜特地的彈劾訴狀被提出,均與涉嫌濫用機密經費有關。
其中第四份彈劾訴狀獲超過三分之一眾議員背書,隨後送交參議院作為彈劾條文。
該彈劾訴狀包含針對杜特地的七項條文:
·密謀暗殺小馬科斯總統、第一夫人莉莎。馬科斯,以及時任議長馬丁。羅麻禮斯(Martin Romualdez);
·侵占6.125億披索機密經費,相關清算文件存疑;
·在教育部任內涉及賄賂與貪腐,向時任教育部副部長兼採購主任朱馬米爾——梅爾卡多、招標委員會成員奧西亞斯(Resty Osias)、教育部會計師卡塔蘭(Rhunna Catalan),以及特別出納官愛德華。法哈達(Edward Fajarda)發放現金;
·財產來源不明,且未在副總統資產負債淨值申報表中完整披露資產,其財產在2007年至2017年間增長四倍;
·參與納卯市的法外處決;
·從事顛覆、叛亂與破壞公共秩序行為,包括:在宣稱自己為“指定繼任者”期間抵制國情咨文、號召民眾要求小馬科斯下台、下令部屬拒絕遵守傳票以阻撓國會調查、威脅傷害第一夫婦與羅麻禮斯等;
·身為國家第二號高官,其整體行為失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