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院裁定施振忠是菲公民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2月26日 03:09
本報訊:上訴法院已裁定,菲律濱公民、環球鎳鐵控股公司主席施振忠(Joseph Cue Sy)遭非法逮捕及持續羈押。
由法官卡爾帕圖拉(Carlito B. Calpatura)撰寫的判決中,上訴法院指出,移民局不得根據施某的出生證明,對這位菲律濱國民啟動驅逐程序。
上訴法院透過該項裁定,駁回了移民局提出的上訴;移民局此前尋求廢止2025年9月4日的地方審理法院判決,該判決准許施某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下令移民局立即釋放施某。
上訴法院判決指出:“根據其出生證明,施某應被視為菲律濱人,而非移民局管轄權的恰當對象。充其量,對施某啟動的驅逐程序是過早的,因為施某持有由民事登記局簽發且尚未被撤銷的現有出生證明。”
上級法院強調,移民局不得對菲律濱公民發動即決驅逐程序。
法院紀錄顯示,施某於2007年申請出生證明補辦登記,民事登記簽發了出生證明。
該出生證明記載施某為菲律濱公民,1966年10月10日生於計順市,父母為艾達。薩姆森。郭(Aida Samson Cue)與埃米利奧。托萊多。施(Emilio Toledo Sy),二人均為菲律濱人。
他也獲發菲律濱政府簽發之身分證件,包括駕照與菲律濱國民身分證。
與此同時,施某分別於2010、2014、2017、2019及2021年獲發菲律濱護照,最新一本護照有效至2031年。
2025年8月15日,施某持菲律濱護照出境前往香港,並於2025年8月21日回菲時遭移民局攔截並羈押。
移民局主張,施某與中國公民陳忠振(Chen Zhong Zhen)為同一人。移民局也聲稱,透過政府情報單位協助確認了施某的真實身分,促使移民局進一步調查其移民紀錄。
與此同時,移民局表示,施與陳的照片及生物特徵資訊相符,據此確認二人為同一人。
此外,移民局聲稱,施某護照上的指紋與陳某的外國人登記證(ACR I‑Card)紀錄指紋屬於同一人。
因此,移民局向上訴法院主張,施某因違反菲國移民法及其停留之限制與條件,應予驅逐。
上訴法院並不認同移民局的主張,並指出施某的出生證明構成其國籍之表面證據,駁回此證明之責任在於移民局。
上訴法院表示:“並非由施某證明該文件涉嫌偽造,而應由質疑該證明者負舉證責任。作為合法登記之公文書,出生證明依法推定其補辦登記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上訴法院也表示,移民局移民局對施某的出生證明應給予比對陳某的僑民登記身份卡更高的權重。
上訴法院強調:“出生證明在證據價值上享有優先地位,主要因為出生證明是一份公共文件,而外僑登記卡則不是。”
上訴法院判決主文載明:“據此,上訴予以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