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進口米價格上限 面臨巨額罰款監禁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5月17日 23:51
本報訊:農業部5月17日向大米零售商、貿易商和進口商發出警告,違反政府設定的進口大米價格上限者將面臨數百萬披索罰款、監禁,甚至停業。
農業部長劉禮(Francisco Tiu Laurel)表示:“與以往主要依賴道德勸說和自願遵守的最高建議零售價不同,現在的法令價格上限允許農業部對違規者處以懲罰性制裁和罰款。”
小馬科斯總統上週下令全國範圍內進口大米每公斤50披索的價格上限,以應對該商品價格不合理上漲的問題。
根據第118號行政命令,小馬科斯規定了為期30天的價格上限,除非應國家價格協調委員會的建議提前解除。
《價格法》或第7581號共和國法規定,被發現違反政府規定的基本必需品價格上限者,可能面臨1至10年監禁、5,000披索至100萬披索罰款,或兩者並罰。
違規者還可能根據《價格法》受到行政制裁,例如暫時或永久關閉營業場所、沒收或扣押涉案產品、暫停或吊銷許可證和執照,以及發出停止營業令。
農業部表示:“還可能對違規企業處以1,000披索至100萬披索的行政罰款。”
由於大米在法律中被歸類為基本必需品,農業部可在價格過度或不合理上漲時期使用其監管權力。
農業部表示:“法律進一步規定,被發現違反價格上限的企業高管或員工可能需承擔個人責任。”
農業部表示,在30天的實施期內,其監測團隊和檢查員將加強對全國公共市場、超市和大米零售店的檢查。
農業部表示:“在經過檢視後,價格上限可能進行修改、延長或解除。”
農業部補充說,臨時價格上限旨在保護消費者免受牟取暴利和不合理漲價的影響,並有助於穩定大米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