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杜特地遭兩彈劾案夾擊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2月03日 01:35

本報訊:2024年率先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提出前兩起彈劾案的進步團體,在一年禁止期屆滿後,向眾議院重新提交訴狀。
曾支持第二起彈劾案的“愛國政團”,2月2日率先向秘書處重新提交並背書彈劾訴狀。
此份提交材料來自45名個人,他們代表為邊緣化及代表性不足群體倡議的組織領導人與成員。
與最初訴狀相同,他們以“背棄公眾信任”作為唯一彈劾理由,特別指稱她在擔任教育部長期間,涉嫌濫用副總統辦公室與教育部共6.125億披索的機密經費。
第二起彈劾案
緊隨其後,曾首度對杜特地提出彈劾的團體提交了第二份彈劾訴狀。
包括神父、法外處決受害者家屬、城市貧民領袖及其他民間社會代表在內的17人提交了彈劾訴狀,並獲Akbayan黨團組織的森達迎眾議員(Perci Cendaña)與眾議員黎利馬背書。
森達迎向記者表示:“這不是舊案重提,因為時至今日,副總統莎拉。杜特地仍未親自回應貪腐、濫用職權與盜用國庫的指控。”
第二起訴狀列出五項彈劾條文,並附上據稱是杜特地前助理拉米爾。馬德里亞加(Ramil Madriaga)的宣誓證詞。馬德里亞加聲稱,他曾擔任副總統的“白手套”,將巨額機密經費交給她的安全助理。
森達迎還聲稱,杜特地的2022年競選經費來自毒品交易所得,以及與現已被取締的網絡博彩業者相關的資金。
儘管大理院的裁決實際上延宕了針對杜特地的彈劾審理,但這位少數派眾議員強調,該裁決並未赦免她涉嫌犯下的罪行。
森達迎表示,既然副總統的案件從未透過正當管道進行審理與判決,發起另一起彈劾案是理所當然的。
“挺身菲律濱”聯合召集人、其中一名提告人基科。李(Kiko Dee)在聲明中表示:“透過提交這份訴狀,我們希望最終能就針對她的指控作出判決。”
為何不是在2月6日提出?
大理院最初認定,一年禁止期將於2026年2月6日屆滿——距第19屆國會超過三分之一議員提出的第四份彈劾訴狀,作為彈劾條文送交參議院,剛好滿一年又一天。
而2025年2月5日,正是前三份彈劾訴狀被歸檔、未獲處理的日期,這也是法院認定杜特地彈劾案違憲的依據。
不過,此一認定原本是基於大理院的原始裁決,即眾議院已符合憲法要求,在10個會期日內將訴狀列入議事日程。
大理院在裁決眾議院的審議動議時,推翻了其論證理由,但未改變判決結果。法院駁回了以下觀點,即憲法中關於彈劾案會期天數的引用應遵循通常定義,而該定義通常與24小時週期無關。
相反地,法院認定該彈劾案違憲,是因為眾議院未能在法定10個會期日內處理前三份訴狀,並指出,涉及彈劾的每個會期日,應以眾議院開會的曆日計算。
這意味著,一年禁止期自眾議院未能於2025年1月14日前將第一份訴狀列入議事日程時起算,因此針對杜特地的新彈劾訴狀,自2026年1月15日起即可提出。
莎拉團隊斥毫無根據
副總統莎拉。杜特地的辯護團隊於2月2日週一表示,已準備好應對新提交的彈劾訴狀,並堅稱針對她的指控既無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基礎。
杜特地辯護團隊的潘俊仁律師(Michael Poa)在一份官方聲明中表示,新彈劾訴狀的提交“並不令人意外”,並強調彈劾是一項受證據與正當法律程序規範的憲法程序。
潘俊仁引述大理院近期的裁決強調,彈劾“不僅僅是一種政治程序,不能僅憑指控或由經過精心策劃的新聞稿發布時間或社交媒體上不負責任的病毒式貼文所形成的公眾輿論來啟動。”
他表示:“我們已準備好透過正當的憲法程序,正面回應這些指控,並相信公正、客觀的審查將證明,相關指控既無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