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界發布重磅報告 南海仲裁裁決非國際法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7月17日 02:57
中新社北京7月16日電:《關於南海仲裁案裁決的法律批駁——“南海仲裁案裁決不是國際法”》報告發佈會16日在北京舉行。報告認為,“南海仲裁案裁決”非法無效,與國際法精神背道而馳。
今年是菲律濱單方面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第十年。報告由中國南海研究院、暨南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和上海海事大學等機構的國際海洋法學者組成專家組共同完成,圍繞仲裁管轄權、實體規則適用、裁決效力三條主線展開分析。
管轄權問題是本案最大的法律障礙。中菲已通過雙邊條約等多項文件確認,以雙邊協商談判方式處理南海爭議,排除第三方仲裁程序的適用。菲律濱將其刻意包裝為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條文的解釋與適用問題,誤導國際輿論。中國早在2006年就依據公約發表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類別的爭端排除於公約強制解決程序之外。仲裁庭對此置若罔聞,強行將不在受理範圍內的爭議納入管轄,自始不具備司法管轄權基礎。
報告指出,“南海仲裁案”系菲律濱單方面提起,從程序到實體均存在根本性缺陷,仲裁庭所作所謂“裁決”與國際法精神背道而馳,本質上是一場借法律之名的政治操弄,仲裁庭本身淪為美國、日本等域外勢力的地緣政治工具,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不當。
報告指出,仲裁庭實體審理環節還存在系統性法律適用錯誤。仲裁庭無視南沙群島在地理、歷史和法律上構成一個整體的基本事實,肆意肢解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將南沙群島人為切割為互不關聯的零散島礁,機械適用、歪曲公約條款,嚴重侵犯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報告強調,“南海仲裁案裁決”由一個不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仲裁庭作出,在適用法律上存在根本性缺陷,嚴重違背公平正義,在國際法上自始不具有任何效力。實體問題裁決更是在適用法律上漏洞百出、錯誤連篇,違背國際法,是非法和無效的。
報告認為,由直接當事國通過主權國家之間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談判妥善處理分歧,由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方是對國際法治精神的真正尊重,亦是南海問題唯一可行的解決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