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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禁大岷未成年人 晚上10點過後滯留街頭

2026年04月07日 00:17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4月07日 00:17

  本報訊:內政部長洪威科·黎慕惹(Jonvic Remulla)4月6日表示,18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將從晚上10點開始被禁止滯留在大岷區的街道上。

  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黎慕惹表示,在宵禁時間後被發現沒有正當理由外出的未成年人將被當局逮捕。

  黎慕惹說:“如果你沒有在學習或工作——並且無法提供從學校或工作地點返家的證明——晚上10點後你就被禁止在街上逗留。”

  安全計劃的一部分。 這項宵禁是內政部與菲國警“更安全的大岷區計劃”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城市地區的安全。

  當局表示,將通過增加巡邏來加強執法,特別是在人流量大的夜生活區。

  其他限制與例外情況

  黎慕惹表示,從晚上10點起,公共場所的飲酒和賭博也將被禁止。

  在節日或有村莊許可證的活動期間,可給予例外。

  他說:“如果有節日並有村莊許可證進行慶祝活動,我們會給予例外。”

  內政部長還不鼓勵男性在公共場所赤裸上身,敦促居民在外出時至少穿一件汗衫。

  黎慕惹說:“如果你不穿T恤、光著膀子走來走去,無論天氣多熱,請至少穿一件汗衫。因為這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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