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擬四月中頒佈燃油稅調整令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3月27日 00:42
本報訊:在小馬科斯總統簽署法案允許暫停或削減石油消費稅一天後,馬拉干鄢宮表示,具體減免幅度仍在評估中。
在3月25日週四的記者會上,總統新聞官卡斯特洛副部長(Claire Castro)被問及是否已計算出具體的燃油消費稅減免幅度,或是否會全面暫停徵收。
卡斯特洛說:“目前,我們已與能源部長加林(Sharon Garin)溝通,此事正在評估中,因為石油產品價格波動較大。”
小馬科斯簽署的法案賦予其暫停或削減燃油消費稅的緊急權力。
第12316號共和國法令規定:“總統可根據發展預算協調委員會的建議,並與能源部長協調,暫停徵收或削減燃油消費稅……”
根據新法,當以普氏新加坡均價為基準的迪拜原油價格在暫停或削減令發佈前一個月內達到或超過每桶80美元時,總統即可實施上述措施。
第12316號共和國法令明確規定,任何暫停或削減措施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案補充:“但本條授予總統的暫時暫停或削減石油產品消費稅的權力,僅可行使至2028年12月31日。”
若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消費稅率將自動恢復原水平,無需另行行政或立法行動:
——經能源部認證,基於普氏新加坡均價的迪拜原油一個月均價跌至每桶80美元以下一周後;
——實施三個月後。
在暫停令發佈後15天內,以及此後每月,總統須通過發展預算協調委員會並與能源部協調,向國會提交報告,詳細說明暫停或削減措施的事實依據和政策目標、預計減少的稅收收入、對通脹和燃料價格的預期影響,以及成本效益分析。
根據該法,石油公司須在暫停徵收或削減消費稅期間,每月向能源部提交其銷售的石油產品成本構成數據。
另一方面,財政部3月26日表示,小馬科斯總統預計將於4月12日或13日簽署行政令,決定是否暫停或削減石油產品消費稅。
在參議院“及時有效危機戰略積極應對與監督”委員會聽證會上,財政部副部長阿德里亞諾(Karlo Fermin Adriano)解釋稱,該法案自政府公報或主流報紙公佈15天後方生效。
小馬科斯總統3月25日簽署了第12316號共和國法令,賦予其暫停或削減燃油消費稅的緊急權力。
阿德里亞諾表示:“就時間線而言,法案公佈至生效有15天的間隔。因此,總統最早可在4月12日或13日左右頒佈行政令。”
阿德里亞諾還表示,技術委員會將於週五舉行會議,而主要機構發展預算協調委員會將於下週初召開,以便在法律生效及行政令頒佈前,向總統呈遞建議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