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雨:從日本學者呼籲返還掠奪文物談起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7月16日 23:43
據媒體報道,6月20日,日本有識之士組成的“中國文物返還運動推進會”在東京舉行研討會,與會者呼籲日本政府當正視侵略歷史,向中方返還唐鴻臚井碑等戰爭期間從中國掠奪的文物。同時,“推進會”多名成員表示,日本境內目前仍有大量戰爭期間流入的文物,雖然日本政府長期稱這些文物“來源不明”,但其中不少具有明顯的中國藝術風格。
日本學者所提“唐鴻臚井碑”有何歷史價值?史料記載,唐鴻臚井碑為唐朝中央政府冊封中國東北地區少數民族靺鞨族地方政權首領,確立該地區隸屬唐王朝重要歷史物證。該碑立於公元714年,高1.7-1.8米,寬3米,厚2-2.5米,重約9.5噸,安置在旅順。不幸的是,1908年駐旅順日軍將唐鴻臚井碑和該碑碑亭拆解裝船,當作“戰利品”運往日本,至今秘密藏在日本皇宮內。
日本自中日甲午戰爭到二戰時期,到底從中國掠奪了多少歷史文物、典籍書畫、金銀珠寶、礦產資源等物資?沒有具體數字。相關資料記載,1932年日軍侵佔瀋陽後,僅掠走的《四庫全書》就有1萬多冊;1946年南京臨時參議會統計,8年抗戰中,被日軍搶劫焚燬的南京圖書,總計達1815箱、2859套、148619冊;從中國搜刮掠奪的金銀,更是多達數百噸。這些被日本視為“戰利品”,收藏在皇室、博物館或民間的物品,至今返還給中國多少?幾十年來日本為何總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刻意去模糊、弱化、遺忘?
事實勝於雄辯。無論日本政客以什麼方式模糊歷史、欺騙日本和世界民眾,其所犯罪行和強盜邏輯永遠為世人銘記、唾棄。日本明治學院大學國際和平研究所研究員松野誠也認為:“日本本應該在戰後徹底檢視明治以來國家的歷程,揭示戰爭罪行和殖民統治真相,以自我警醒並汲取教訓,進而將其轉化為邁向國際和平的動力。”但事實是“日本國民在戰後被剝奪了知曉這些駭人聽聞戰爭罪行真相的機會”,絕大多數日本人一直被日本政客愚弄。
戰爭賠償早已寫進國際法則。前有1919年英、法、俄、意等協約國簽訂的《凡爾賽和約》《聖日耳曼條約》等規則,後有二戰結束時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雅塔爾協議》《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系列國際法律文件。戰爭賠償,不僅要求戰敗國向戰勝國進行國家賠償,還須承擔受害賠償(指對受迫害者)責任。1953年,聯邦德國不僅與西方盟國簽訂了受害賠償協定,而且確定為納粹給他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支付600億馬克賠償金。而日本向中國、中國的受害者履行了賠償責任嗎?基本沒有。是中國不需要日本賠償嗎?也不是。而是中國站在尊重歷史(指國民黨政府所作決定)和中日友好長期發展高度,處理賠償問題。1972年在《中日聯合聲明》中闡明放棄“國家賠償”(1200億美元)立場,但並未放棄“受害賠償”(1800億美元)權力。也就是說,日本沒理由不向受殘害的中國人民進行生命財產損失賠償。特別是731部隊、南京大屠殺、重慶大轟炸那種慘絕人寰事件,日本不作出反省、道歉、賠償,天理能容嗎?
1990年,日本前駐華大使中江要介參觀過盧溝橋中國人民抗戰紀念館後,講過這麼一句話:日本不能一直把自己“作為一個(原子彈)受害者來向人們講述戰爭的體驗。一直記得自己是個受害者,卻忘記了自己是一個加害者的事實。”日本當局並非不懂這個道理,而是刻意為之,不得不任由某大國擺佈。正如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對《朝日新聞》記者所說:“日本不是一個普通正常的國家,它很特別,有必要記住這一點。”


